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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1472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8-28 |
发文机关:上党区人社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欠薪问题回访制度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08-28 |
长上人社函〔2024〕32号
为了提高行政效能,在欠薪问题处理完毕或当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了解诉求者对处理结果是否满意,或者达成处理意向的是否在约定时间内履行完毕,确保欠薪问题解决到位,特建立我局“欠薪问题回访制度”。
一、工作目标
1.确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达到彻底解决;
2.提高人民群众对整治欠薪问题的满意度。
二、回访范围及方式
在解决欠薪问题中,对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欠薪问题,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进行回访。
回访的方式主要采用:电话回访。
三、回访的步骤
1.回访:按照双方协议约定时间进行电话回访,对一段时间内处理协调的欠薪案件,集中成批回访;
2.记录回访结果:记录回访过程中的对话内容、特别是未按期履行到位的欠薪问题,详尽记录未解决的原因、欠薪数额、人数等内容;
3.分析反馈:对回访中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整理和分析,那些已解决、那些未解决,那些解决了一部分,要做好分类台账;
4.跟进措施:对于在回访中未解决的欠薪问题,及时上报,提出初步的解决意见和解决办法,继续跟进,需要行政执法手段介入的,要依法按照执法程序进行处理;
5.保密与隐私保护:在回访过程中,对于涉及当事双方隐私的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其他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因工作需要持单位介绍信查阅信息的除外;
6.改进与创新:欠薪问题回访机制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不断地进行改进和创新,不断完善和优化回访机制,以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欠薪问题的圆满解决。
通过建立欠薪问题的回访制度,及时了解问题的解决程度,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从而提升服务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长治市上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3日
附件:长治市上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欠薪问题回访制度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