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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0054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8-19 |
发文机关:上党区人社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上党区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08-19 |
长上人社函〔2024〕28号
区社保中心、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各基层就业社保服务网点:
为持续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推进“听民意办实事”项目,解决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不便捷、不精准问题,进一步做好领取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确保参保人员按时足额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前来认证的群众,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主动提供帮办、代办、协助认证服务,营造资格认证“微环境”。
二、针对高龄、行动不便、独居老人,建立健全相关台账,主动提醒并提供上门服务。
三、对超期、临期未认证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及时通知到参保单位和个人。
四、依托我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设立的就业社保服务岗积极开展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满足群众就近能办、多点可办的需求。
五、本着就近、就便服务原则,打破原参保地和险种界限,实现资格认证“省内通办”、“跨省通办”。
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资格认证方式及操作流程步骤,提醒辖区内领取待遇人员及时认证。
七、办理人工认证要严格审核,确保资格认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防止发生欺诈冒领养老保险待遇行为。
长治市上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0日
附件:长治市上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上党区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