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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66555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10-31 |
发文机关:上党区人社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2022年上党区高校毕业生创业场地租赁补贴资金的公示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2-10-31 |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规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场地租赁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年不超过2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经个人申报,长治市上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现拟对符合条件的3名高校毕业生王杰、霍耀华、宋睿林给予创业场地租赁补贴共计6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7日。公示期间可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财政局反映问题。
区人社局联系人:范江昊 联系电话: 8089257
区财政局联系人:宋红霞 联系电话: 8082306
长治市上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