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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3-01-11
发文机关上党区人社局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3-01-11

长治市上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2022年,人社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落实省、市、区部署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保稳定,统筹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各项工作。

一、2022年主要工作做法与成效

(一)千方百计稳定就业

2022年新增完成4546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05.21%;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812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14.35%;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76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13.91%;转移农村劳动力4698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11.54%;为401家用工单位,13171人办理用工备案。

1.加强就业公共服务

2022年办理各类人员《就业创业证》759份;开展企业薪酬调查,调查60家单位,为制定工资指导线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利用“长治好工作”服务平台提供线上服务,为各类招聘单位和广大求职人员提供便捷服务。截至目前,通过审核指导15家企业开展线上招聘,征集就业岗位2500余个。开展劳务输出工作,专人专车送人到岗,开展“点对点,一站式”服务,累计向昆山仁宝、京东物流、昆山科森、太原富士康等多家企业输送1000余人。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24周岁内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全年共征集见习单位37家,其中行政事业单位31家,企业6家,截至目前有160人正在见习。全年累计各级财政实际拨付的见习补贴100.2万元。

2.“人人持证、技能社会”

“人人持证、技能社会”今年市局下达目标为3300人,现已完成培训任务5233人,其中,开展“订单式”培训班10期,培训学员共计222人;企业在岗职工培训5011人;开展创业培训十一期,培训学员304人。全区新增技能人才达2401人,已全部完成任务。

3.落实就业优惠政策

受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95家,经严格审批,符合条件的88家,共计发放贷款1791万元,实现创业或带动就业人数达255人。申报高校毕业生创业场地租赁补贴3家,共计补贴6000元;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7家,申请补贴资金32000元;申请小微企业一次性新吸纳就业补贴7家,新吸纳就业人员128人,共申请补贴128000元。

4.设立“就业服务工作站”

按照山西省人社厅的最新批复,为全区十个乡(镇、街道)设立“就业服务工作站”。公开选聘的30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以于7月8日正式上岗。“就业服务工作站”的建立,进一步加强了全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队伍建设,健全了市县乡三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在推动农民工稳岗增收、推进基层就业创业工作中发挥切实作用。

(二)促进社会保障发展

1.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全区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单位779家,参保职工41538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194家,参保人数达10622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94285人,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87507人;工伤保险参保单位1066户,参保人员68200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28850人。各类保险参保人数均按进度完成目标任务。

2.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为全区7504名企业离退休及遗属人员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各项支出共计28476万元;为3948名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23345万元;为全区51518名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支付养老金总额1065.71万元,累计为35827     名65周岁以上城乡居民支付养老金总额1017.84万元;工伤保险累计支付6673万元;为54人支付失业保险金等共计58.33万元,为70人发放失业补助金34万元;为16人发放职业技能补贴2.3万元。

3.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根据省市人社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全区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涉及全区企业退休人员6392人,月人均调整161.57元,增长比例3.75%;涉及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4408人,月人均调整165.97元,增长比例3.8%。涉及全区城乡居民4.9万人,月人均调整5元,增长比例3.7%。

4.社会保险助企纾困

阶段性缓缴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政策,我区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及扩围的17个行业的困难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底,失业保险费缓缴至2023年3月底,缓缴其间免收滞纳金。截至目前惠及企业176户,减免失业保险费1032万元,为15家企业缓缴养老保险费277.64万元,为10家企业缓缴失业保险费0.96万元,惠及员工899人。通过“免申即享”方式在全省率先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发放工作,截至目前为全区87户企业发放补贴408万元,惠及职工10517人。累计发放技能提升补贴3.2万元,惠及企业职工21人;为141户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补助595.75万元,惠及企业职工11915人;为11户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5.1万元,惠及企业职工34人。

(三)提高城镇居民收入水平

1.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情况。一季度我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实际公布完成10081元,增速5.4%,排名第八。二季度我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记账数20042元,增速6.2%,排名第六。三季度我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记账数29893元,增速6.6%,排名第七。四季度我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记账数41860元,预计增速8%。

2.非营利性单位工资总额收入情况。全年非营利性服务业工资总额增速为23.13%,工资总额为10194.6万元。

(四)扎实做好人事管理

2022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聘用人数共65人,其中初级8人,中级26人,高级31人;事业单位人员岗位晋升466人。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线上培训,全区共计4067人次参加培训,其中高级职称388人,中级职称1742人,初级职称1937人,通过率达100%。

(五)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1.全年提出书面申请的劳动争议案件277起。经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有4起,已下达不予受理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及时保障申请人通过其他途径实施司法救济。符合受理条件的273起,全部予以立案。目前,已结案273起,结案率达100%,调解率达84%。

2.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责任,认真履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管理职责,加大监察力度,确保“三个清零”。全年主动监察各类用人单位21家,涉及劳动者5818人。对辖区内加工制造、涉煤、平台等17家企业进行了集中排查整治,涉及劳动者8882人。共接到电话咨询及到访等投诉案件共计150余件,受理103件,结案率100%,不属于劳动监察处理范围的,耐心向群众讲解有关政策,并告知来访人维权途径,确保来访人满意而归。解决协调各类平台欠薪事件共计323件,实现全部清零。

二、存在问题与困难

(一)劳动力输出难度加大。一是受地域、疫情等影响,我区外出务工人员较少,大都不愿背井离乡,即使发达地区薪资待遇高,也不愿出远门,劳务输出工作困难大。二是基层的就业信息收集发布渠道不够畅通,用人单位、劳动力市场和劳动者三个环节衔接不够紧密,缺乏信息共享,总体跟不上劳动力大范围、高速度流动的就业需求。三是劳动力转移就业仅停留在输出去的层面,不能很好的把是否实现稳定就业和是否返乡创业就业对接联系。

(二)社保扩面难度大。社会保险各险种参保不平衡,参保覆盖面不充分。存在参保职工人数萎缩、非公有制企业参保难、新业态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仍游离在社保之外等问题,扩面工作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部分企业暂时经营困难,出现拖欠社会保险费用现象,社保扩面征缴难度增大;一些企业长期经营困难,破产国有、集体企业拖欠社保问题突出,影响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享受。

(三)基层工作压力增大。2021年我区乡镇劳动保障所划归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原来的村级联络员也并入全区网格化管理。随着人员调整和职能变动,出现了乡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业务逐渐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所聚集、乡镇辖区内欠薪案件推诿扯皮的现象,在导致社会保险经办压力、监察执法压力急剧增加的同时,也不利于实现群众“就近办”、“尽快办”的要求。建议进一步梳理各乡镇事业单位职能,确保各项业务有效衔接。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1.扩大就业岗位供给。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2023年计划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500人。按上级政策要求继续实施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等政策,支持企业减负稳岗。鼓励劳动者通过网约车司机、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新模式就业。

2.加强技能提升培训。组织实施好技能培训民生实事,巩固培训成效,推动实现由量到质的转变,继续推进以就业为目的的订单式、项目制培训和以技能提升为目的的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训,预计完成3000人补贴性培训任务,实现技能就业、技能增收,促进共同富裕。

3.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工作,继续开展2023年就业见习岗位征集、人员对接等活动,预计组织就业见习200余人次,为缺乏工作经验的青年提供更多见习机会,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民营企业、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就业。对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群体精准实施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二)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1.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实施全民参保攻坚行动,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制度,制定完善促进新经济、新业态等灵活就业人参保缴费政策,实现应保尽保。2023年底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46312人、28000人、66600人。

2.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加强内部监督与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规范内部监管机制,防范一切可能发生的基金流失,避免业务经办操作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做好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杜绝冒领现象发生。

3.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确保发放率100%。根据上级政策及时调整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4.全面推进社保经办工作完善升级。紧紧围绕政策落地,简化参保手续和审批程序,拓宽服务领域和范围,进一步规范和梳理经办流程,完善信息系统和业务经办规范,不断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各项举措,为百姓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三)扎实做好人才人事工作,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1.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例32%的目标任务,健全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评价激励、就业创业、技能竞赛、信息管理等“五大体系”。2023年预计新增高技能人才1400人。做好参加长治市第五届技能大赛的准备工作。

2.抓好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推荐工作。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开展大规模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壮大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

3.做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配合组织实施好全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

(四)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持续优化收入分配格局

1.坚决维护劳动权益。继续开展“双和谐双百千”“双维护两服务”等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系列活动,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调解仲裁工作,强化调解仲裁专业化队伍建设。实现劳动监察结案率达100%,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 70%以上,仲裁结案率达到 90%以上。

2.坚持不懈根治欠薪。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山西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和省市区各项根治欠薪措施。紧盯建设领域源头治理,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畅通维权渠道,全面核实处置欠薪线索,确保按期清零销号。加大对欠薪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3.多措并举促进增收。按照“提低、扩中、限高”要求,落实各项增收政策措施,确保完成城镇居民增收与经济增长同步的目标任务。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增加工资性收入。加强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价位,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正常增长机制及津贴、补贴政策。稳步提高各项社保待遇水平,增加转移净收入。积极促进非营利性服务业工资总额增长,确保完成非营利性服务业目标任务。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