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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69090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12-29 |
发文机关:上党区人社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1-12-29 |
2021年,人社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落实省、市、区部署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保稳定,统筹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人社扶贫、行风建设”各项工作。
一、2021年主要工作措施与成效
(一)千方百计稳定就业
2021年新增就业4458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19%;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781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10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98人,完成全年目标的 110%;转移农村劳动力5397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15 %;登记失业人数82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97%;为431家用工单位,44121人办理用工备案。
1.加强就业公共服务
2021年办理各类人员《就业创业证》 1019份;为高校毕业生和流动人员办理就业登记人事代理,共存档5500余份;开展企业薪酬调查,调查54家单位,为制定工资指导线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利用“长治好工作”服务平台提供线上服务,为各类招聘单位和广大求职人员提供便捷服务。截至目前,通过审核指导10家企业开展线上招聘,征集就业岗位1000余个。开展劳务输出工作,专人专车送人到岗,开展“点对点,一站式”服务,累计向目前向昆山仁宝、京东物流、昆山科森、太原富士康等多家企业输送1000余人。
2.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24周岁内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共征集见习单位38家,开发见习岗位880余个,组织参加见习人数479人,其中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412人,16-24周岁失业人员67人,累计各级财政实际拨付的见习补贴188.43万元。继续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和求职创业补贴,按规定落实贫困户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继续落实贫困户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共计补贴脱贫户一次性交通补贴10人,共计3813.5元。
3.落实就业优惠政策
受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118家,经严格审批,符合条件的97家,共计发放贷款1624万元;为16家企业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48000元;为6家企业(吸纳新聘员工157人)发放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补贴15.7万元;为1家企业发放高校毕业生创业场地租赁补贴;为4名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4564.73元。
4.“人人持证、技能社会”
以培训促就业,提升全区劳动力技能水平。在全区范围内广泛进行了全民技能提升工程政策宣传,印刷了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宣传单,共印发了5000余份宣传材料,发放电子培训券7000余张。截至目前共计培训12529人,完成全部培训任务。其中:企业在岗职工培训申报企业12家,完成培训5743人;开展培训151期,技能培训达6786人次(含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404人),培训工种涉及中式烹调师、家政服务、育婴师、西式面点师、美容美发、保健按摩师等10余个工种。全区持证人数达61025人,持证率达40.7%。
5.组织参加第四届长治技能大赛暨乡村振兴技能大赛
11月份,我们精心组织,通过初赛等严格的选拔方式,确定了165名选手代表我区参加全部50个赛项的角逐。共获得11个行业状元、3个一等奖、18个二等奖、25个三等奖,成绩暂列全市第一,创造了我区参加全市技能大赛的最好成绩。
(二)促进社会保障发展
1.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全区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共608家,参保人数达38568人(其中参保缴费职工31992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03 家,参保人数达10522人(其中参保缴费职工6739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93181人;工伤保险参保单位991户,参保人员63859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26781人。各类保险参保人数均100%完成目标。
2.大力推行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
根据省委省政府《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20〕11号)文件精神,今年大力推进我区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我们通过融媒体、广播、喇叭、横幅、宣传册等方式开展全方位宣传,共发放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宣传手册5万余份,宣传单10万余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目前,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87798人,缴费人数达58177人。
3.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为全区7338名企业离退休及遗属人员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各项支出共计25164万元;为3783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7827万元,代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丧葬、取暖费、遗属补助及取暖费 2452万元;为全区53435名60岁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支付养老金总额9074.84万元,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累计支付养老金总额847.96万元;工伤保险累计支付4614万元;为23人支付失业保险金等共计32.07万元,为507人发放失业补助金319.61万元;为3人发放职业技能补贴领取5000元;为54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113.32万元。
共为6065名企业退休人员进行了待遇调整,人均月提高养老金163元,退休职工人均养老金达到3144元,实现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十七连调”;为3750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进行了待遇调整,人均月提高养老金160元,退休职工人均养老金达到4571元。
(三)提高城镇居民收入水平
2021年我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第三季度完成28043元,增幅8.4%;第四季度预计完成40372元,增幅12%。
(四)积极助推高质量发展
1.做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事业单位人员岗位晋升335人。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共426人,其中初级240人,中级145人,高级41人。开展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共有企事业单位162人参加评审,通过136人。积极开展2021年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推荐工作,共推荐专业技术人才157人。其中教育系列高级14人,中级70人;卫生系列副高级30人;农业系列高级1人,中级7人;工程系列高级6人,中级10人;高级经济师13人。
2.做好“三支一扶”工作。2021年,通过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环节共招募5人,9月1日全部上岗。做好2021“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初任培训工作以及2020年优秀“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培训工作。
(五)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1.全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
2.今年提出书面申请的劳动争议案件86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1起,符合受案条件的85起,全部予以立案。涉案人数94人,涉及金额约150万元,现已结案85起。网上申请调解2起案件已依法处理,结案率为100%,调解率为84.5%。
3. 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责任,认真履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管理职责,加大监察力度,确保“三个清零”。今年以来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39户,协调处理欠薪案件61起,共为198名农民工追讨工资待遇269.4633万元。处理并及时有效回复各类信访平台、政务热线转送督办案件36件,严格控制了越级进京赴省上访;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25份;先后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双和谐双百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女职工产假专项执法行动和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专项执法等各类专项行动。通过开展专项执法,规范全区人力资源市场,打击了黑中介,提高了企业依法用工意识,维护了广大女职工各项合法权益,保证了社保费应收尽收。
(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依法明确权责
主动公开权责清单130项。做好“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劳务派遣机构审批”4项行政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取消证明材料共36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共15项,进一步将依法行政和简政放权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进一步贯彻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了《长治市上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了三项制度相关的实施办法、事项清单和流程图,统一在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工作,为行政执法提供了有力规范的法律保障,促进了人社系统规范文明执法。
(三)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专业培训,组织执法岗位干部职工参加省人社厅举办的培训班,结合在线学习各项法律法规,不定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特别是针对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及时组织进行专业培训,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按照“公正、公开、文明、规范”的要求,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共审核注册行政执法证11人,申领劳动保障监察证13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始终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同时,严格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监察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并将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从以重处罚向以教育引导为主的形式转变,采取了引导、提醒、告诫的方式,强调企业自查自律,指导完善制度,规范用工。
二、存在问题与困难
(一)就业工作压力大。就业不平衡的问题仍然存在。一是企业提供工作岗位与就业人员的愿景存在差距,造成企业招工难和就业难并存。比如:我区周边立讯、华烨高科等大型精密制造业企业,存在工作枯燥、工时长、管理过于死板等现象,造成很多年轻劳动者不愿意去,但受年龄限制,年龄偏大一些的劳动者想去又去不了。二是受地域影响,我区外出务工人员较少,大都不愿背井离乡,即使发达地区薪资待遇高,也不愿出远门,劳务输出工作困难大。
(二)社保扩面难度大。社会保险各险种参保不平衡,参保覆盖面不充分,全民参保质量不高。存在参保职工人数萎缩、非公有制企业参保难、新业态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仍游离在社保之外等问题,扩面工作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部分企业暂时经营困难,出现拖欠社会保险费用现象,社保扩面征缴难度增大;一些企业长期经营困难,破产国有、集体企业拖欠社保问题突出,影响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享受。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扎实做好就业创业工作
1.实施好技能提升专项行动。坚持把“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作为头等大事,突出量质并举,全力实施全民技能提升行动。全力开展大规模培训、多工种持证、广范围考证、强特色品牌的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2022年预计培训人数达人次。
2.继续加大劳务输出力度。鼓励劳务中介、人力资源公司开展劳务输出工作,同时建立多地、多单位劳务输出基地。形成“点对点”专项输出,通过劳务输出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预计2022年实现劳务输出1000余人。
3.继续开展技能人才选拔。积极组织参加全市技能大赛,充分发挥技能大赛的引领和导向作用,带动广大劳动者争先提升技能的热情,更好的服务我区高质量转型发展,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二)持续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1.全面实施全民参保扩面行动。全面摸清未参保人员底数,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退伍士兵、新业态从业人员和断保续保人员为重点,全力推进社保人群全覆盖。
2.推进社保政策落实。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及时调整提高城镇职工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失业和工伤保险待遇。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三)加强人事人才管理工作
1.鼓励支持人才往基层流动。全面落实岗位管理倾斜政策,适当上调基层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稳定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2.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健全完善人才评价政策和收入分配制度,促进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充分释放。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完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注重壮大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
(四)积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1.完善企业欠薪信息公开曝光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将企业欠薪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加大查处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移送和社会公布力度,形成对恶意欠薪犯罪行为的有力震慑,从而减少拖欠工资行为发生。
2.进一步推广使用“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服务平台在线申请调解,对当事人直接到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的,也要通过调解服务平台进行登记,依托平台调解争议案件,形成良好的“互联网+调解”工作氛围。
四、2022年拟开展会议情况
1. 社会保险扩面工作会,预计2022年上半年召开;
2. 就业工作会,预计2022年上半年召开;
3. 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会,预计2022年下半年召开。
202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