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政府组成部门>林业局>公开制度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1236931-5/2021-21935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6-10 |
发文机关:区林业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林业局“三审三校”制度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24-06-10 |
为推进上党区林业局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规范上党区林业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林业局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 稿件审核
设置政务公开发布登记表,由经办人签字、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校对的制度,严格执行“分级审核校对、先审后发”的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严格遵守“三审三校”纪律。
单位主要领导是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科股室负责人和信息稿件编辑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各股科室要对加强政务信息准确性、及时性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
(一)初审。由信息稿件编辑人员负责,把好稿件的语言文字关,避免出现错字、病句等低级错误,确保稿件文字流畅,结构合理,稿件主题、观点明确,表达意思完整。
(二)复审。由科股室负责人负责,严格新闻信息准确性、及时性审核,对稿件的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发布范围、社会效果进行审核,同时注意对字、词、句审核。
(三)终审。由主要领导或指定分管领导负责,严格把好政治导向关,重点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并对是否上网发布进行批示。
二、稿件三校对
由稿件编辑人员科股室进行校对。
方向校对:重点对时间的表述中政治方向的准确性、合法性进行校对。
文字校对:重点对错别字、语言表述、文章结构等进行校对。
内容校对:重点对稿件的内容时效性、涉及的经验做法是否真是符合工作实际。
三审三校完成后,由政务公开信息员按规定进行信息发布。
三、其他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