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政府组成部门>教育局>公开目录>义务教育领域>重要政策执行情况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9/2024-52162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2-17 |
发文机关:上党区教育局 | 主题词:控辍保学 专项排查 规范学籍管理 工作 通知 |
标题:关于转发《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专项排查规范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4-12-17 |
一、全面排查是否存在“空挂学籍”情况
各义务教育学校对“空挂学籍”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在12月19日前将排查情况统计表报到基教股。
二、落实学校“一月一报告”制度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将超过7天无正当理由不在校的学生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将不在校的学生原因和去向等具体情况报到邮箱csjjgxj@126.com。
三、清理“人籍不一致”现象
“人籍不一致”的学生由实际就读学校承担相应控辍保学责任。符合学籍转入条件的学生需办理学籍转入手续,不符合学籍转入条件的学生返回学籍所在地上学。
四、重点监控特殊群体
初中是重点监测学段,初三又是重点监测年级,学业能力差、行为不良、阶段性不在学校的学生又是重点监测对象,防止这些学生形成“隐形辍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留守儿童、随迁子女、搬迁家庭子女、残疾儿童、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子女是重点监测群体。要建立特殊群体学生关爱体系,加强监控,防止失学、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