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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2131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4-08-13
发文机关上党区教育局 主题词幼儿园 招生工作 通知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教育 发布日期2024-08-13

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精神,进一步做好2024年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时间

8月23日—8月25日

三、招生办法

公办幼儿园招生原则上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园”的办法组织进行。区直公办幼儿园按照教育局划定的招生区域,采取“片内招生,余额辐射”的原则组织招生。民办幼儿园招生采取家长自愿申请方式,按“就近入园”自主招生。

四、招生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各幼儿园要通过微信群或在幼儿园门口醒目位置张贴招生公告等形式公开幼儿园招生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

2.坚持不超编原则。幼儿园招生人数严格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中规定的人数招生,小班不超25人,中班不超30人,大班不超35人。

五、几点要求

1.确保招生安全稳定。各幼儿园要严格按招生时间报名,报名时,要有序组织、确保安全稳定。要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做好对招生政策的解读工作。

2.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各幼儿园在新生报名登记时要采集幼儿相关信息,包括幼儿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报名时携带幼儿体检表、户口本等相关证件。

3.规范幼儿学籍注册。各幼儿园新生入园与学籍工作同步进行,开学后,各园要按“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录入新生的相关信息,通过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学籍注册。

附件:2024年上党区主城区幼儿园招生划片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