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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0137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8-20 |
发文机关:上党区教育局 | 主题词:招生 对象 条件 |
标题:上党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及条件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4-08-20 |
1.户籍属于招生学校服务区域,且家庭在招生学校服务区域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需提供居民户口簿,按家庭住址到相应学校报名。
2.户籍不属于招生学校服务区域,监护人在招生学校服务区域购房且已经入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按以下类别提供居民户口簿和相关证件到住房位置相应学校报名。
①具有《房屋产权证》、宅基地证明的,提供房产证或宅基地证明。
②尚未办理房产证明的,提供房屋买卖合同、购买协议、交款凭证,并提供5个月以上的水电费、物业交费凭证、网络宽带缴费、电视收视费等相关证明予以佐证。
③与他人私下购房交易,经过公证的提供公证处证明。若无公证证明,提供购房协议和5个月以上的水电费、物业交费凭证、网络宽带缴费、电视收视费等相关证明予以佐证。
3.户籍不属于招生学校服务区域,监护人在招生学校服务区域经商、务工与子女同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需提供居民户口簿、营业执照或务工单位交纳5个月以上“五险一金”至少一项的凭据,到经商、务工场所位置片区学校报名。其中营业执照、“五险一金”等相关证件,必须在2024年3月31日前办理方可有效。
4.外县(区)户籍的随迁子女。
需提供户口簿和居住证到居住地相应服务区学校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