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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9102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3-05 |
发文机关:上党区教育局 | 主题词:校园安全 应急预案 应对情况 |
标题:上党区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预警信息 应对情况 调查处理情况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4-03-05 |
校园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和健全防范、指挥、处置校园安全稳定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 ,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进一步提高我市教育系统应对校园安全稳定突发事件的能力 ,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包括校园火灾、交通事故、水面溺水、拥挤踩踏、建筑物倒塌、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爆炸、危险物品泄漏污染、水电煤气等能源供应故障 ,组织师生外出实习、参观、考察等集体活动 ,以及校园周边、学校所属企事业单位发生的突发安全事故等。
1.4工作原则
1.4.1 统一领导 ,快速反应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校园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 ,全面负责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形成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 ,确保事件的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 ,做到快速反应 ,正确应对 ,果断处置 ,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1.4.2 预防为本 ,及时控制 立足于防范 ,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分析 ,争取早发现 ,早报告 ,早控制 ,早解决。要把突发事件影响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1.4.3 分级负责 ,系统联动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应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 ,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形成市、区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 ,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党政“一把手”是应急处置的“第一责任人”。事故发生后 ,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 ,掌握情况 ,开展工作 ,控制局面。
1.4.4临危不乱 ,安全有序 在现场处理中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要依照应急预案 ,在最短时间内疏散事故现场人员;及时拨打110、120、119等报警求救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教育局24小时值班电话:8089703);查找伤亡人员 ,同时依据一般性医学救助原则实施紧急救护。
1.4.5以人为本 ,生命至上 无论发生何种事故突发事件 ,在处置过程中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第一要务是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在事件处置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 ,要立刻开展对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 ,当抢救生命和抢救财产问题发生冲突时 ,要把抢救生命放在第一位;在布置和指挥救援工作时 ,要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 ,避免发生二次事故;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抢险等活动。
1.4.6加强保障 ,重在建设
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与工作部署 ,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 ,科学设置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 ,及 时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经费支持 ,提高学校管理者和教职工安全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2 应急处置工作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2.1 市教育局应急处置工作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2.1.1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市教育局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置在学校安全管理处 ,日常工作由学校安全管理处承担。
2.1.2 主要职责
2.1.2.1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 ,将责任分解到部门 ,落实到人。
2.1.2.2在相关部门指导下 ,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应对突发事件的对策、措施及应急预案。
2.1.2.3落实信息报告人 ,在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2.1.2.4严密监测本辖区内教育系统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 ,并根据相关部门发布的信息适时做出预警。
2.1.2.5检查督促并落实本辖区内教育系统应对措施。
2.1.2.6突发事件发生后 ,及时指导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紧急应对处置工作。
2.1.2.7总结推广本辖区教育系统成功应对突发事件的做法和经验。
2.1.2.8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 ,督促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2.1.2.9处置本辖区内突发事件的其他事项。
2.2 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急处置工作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急处置工作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设置 ,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建立健全责任制、制定应急预案、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实施预案(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灾后恢复、事故调查)、预案演练及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职责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2.3 各级各类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2.3.1 应急工作组 组长:校长(法定代表人) 副组长:主管副校长 成员:学校各安全工作职能部门的负责人 2.3.2 主要职责 (1)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明确成员职责。 (2)按照国家有关要求 ,制定各种突发事件校级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发生后 ,应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 (3)加强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培训 ,定期组织演练。 (4)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工作报告情况 ,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5)重大事故发生后 ,在组织救援时 ,应注意保护好现场 ,等待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和事故处理。 (6)善后阶段要做好有关师生及家长的安抚慰问和心理辅导等相关工作 ,保持校园稳定。 3 预防、预警和信息报送
3.1 预防
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指导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工作 ,促使学校健全防范机构、完善制度 ,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建立安全检查预防机制 ,在进入事故高发期前 ,以及开学、放假前后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事故多发、易发地区和管理薄弱学校 ,及时消除隐患 ,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 ,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改进学校安全管理 ,加强学校管理者和全体教职工的安全工作能力建设;做好应对事故灾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 ,确保应急设施、设备和经费落实。
3.2 预警
区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学校事故灾难统计分析工作机制 ,按季度、半年和年度对事故发生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及时、全面把握不同时期安全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 ,有针对性地提前发布预警信息 ,指导学校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各级各类学校针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预警信息和工作要求 ,及时做好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和安排。
3.3 信息报送
3.3.1 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生突发事件的学校 ,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上报事故信息。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 ,全面准确 ,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延报。 (3)直报:一般突发事件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发生特别重大事件 ,必要时学校可越级上报。 (4)续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 ,学校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续报。 3.3.2 信息报送机制 (1)初次报告 各级各类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后 ,应在第一时间(事发2小时内)将事件初步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 ,初步判断事件等级 ,在2小时内报告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 ,必要时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可以越级报送。 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规模、破坏程度、伤亡人数、可控程度、发展趋势、事件的初步性质和事故可能原因等。 (2)过程报告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 ,学校应每天将事件发展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逐级每日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直至教育部应急处置工作组。 较大事件(Ⅲ级)和一般事件(Ⅳ级)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 ,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直至教育部应急处置工作组。 过程报告内容:事件发展状态、控制情况、伤情变化、事故分析、性质判断、采取措施、下一步处置安排等。 (3)结果报告 事件结束后 ,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直至教育部应急处置工作组。 结果报告内容:处理结果、影响程度、责任追究、整改情况、公众及媒体各方面的反应等。 3.3.3信息报送系统 (1)电话报送 在发生突发事件后 ,学校和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进行信息初步报送 ,有条件的使用保密电话或加密传真。 (2)紧急文件报送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信息报送过程中要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由于事故原因导致无条件上报书面材料可先口头报告 ,事后补报书面材料。 3.3.4 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重大信息发布应当按照有关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4 事故灾难等级划分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 ,事故灾难按严重程度 ,从低至高可分为Ⅳ级-Ⅰ级。 4.1一般事件(Ⅳ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为一般事件(Ⅳ级);其他则视情需要作为Ⅳ级事件对待。 (1)造成3人以下死生死亡;(2)10人以下师生重伤;(3)学校遭受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 4.2较大事件(Ⅲ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为较大事件(Ⅲ级);其他则视情需要作为Ⅲ级事件对待。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师生死亡; (2)10人以上50人以下师生重伤; (3)学校遭受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 4.3重大事件(Ⅱ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为重大事件(Ⅱ级);其他则视情需要作为Ⅱ级事件对待。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师生死亡; (2)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师生重伤;(3) 学校遭受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 4.4特别重大事件(I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为特别重大事件(I级);其他则视情需要作为Ⅰ级事件对待。 (1)造成30人以上师生死亡;(2)100人以上师生重伤;(3)学校遭受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4)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
5.1 学校的响应:
事发学校按照本学校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同时将情况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具体应急措施请参考学校常见事故灾难应急响应措施未配对的括号或引号标点符号重复!5.2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响应 (1)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进入事发学校或事故现场 ,指挥事发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的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到达事故现场后 ,及时听取 ,了解情况 ,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 ,对事故做出判断 ,共同制定、部署抢救方案 ,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3)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救援工作 ,保障人力、设备支援。监督专项资金、物资的使用情况。 (4)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时 ,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5)认真、如实地做好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统计工作 ,将事故灾情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急处置工作组汇报 ,提供关于事件信息对外公布的口径、时间方面的建议。 (6)会同市、区委宣传部做好新闻报道和新闻管理工作 ,掌控网络信息 ,有力引导舆论 ,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 ,及时、准确地发布统一口径的消息。 (7)对于造成校内师生严重伤亡和严重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事件 ,在处置过程中尤其要组织力量做好师生的心理抚慰工作 ,稳定师生情绪 ,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8)总结事件的教训 ,推广事故处置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做好表彰和惩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