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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69211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5-05 |
发文机关:上党区教育局 | 主题词:学生 开展 劳动教育 实践活动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劳动教育社会实践教育活动的通知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2-05-05 |
各学区、区直学校、民办学校:
劳动是一切幸福的源泉。为全面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发〔2020〕7号)文件精神,引导广大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现决定在全区开展“劳动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劳动光荣”的观念融入中小学校教学、生活各方面,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融合,推进全区劳动教育常态化开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内容
(一)统筹规划,开展“劳动美”主题教育活动。各学校要结合实际,采取设立劳动周、专题讲座、主题班队会、主题征文、手抄报、劳动榜样人物进校园、劳动技能竞赛、劳动成果展示、劳动项目实践等形式,组织开展“劳动美”主题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各校制定的《劳动教育清单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充分利用校内、校外劳动教育研学基地。各校要做到“劳动实践人人参与、劳动观念时时在心、劳动评比生生到位”。
(二)家校联动,开展“劳动美”社会实践活动。一是开展家庭劳动实践。学校要安排适量的家庭劳动作业或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家长通过日常生活的言传身教、潜移默化,教育并指导学生有针对性地学会劳动生活技能,通过家长督促完成,教师跟踪指导,学校或班级评比展示的方法,教育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自我生活服务,养成从小爱劳动的好习惯。二是开展校内劳动实践。各学校要结合文明校园创建,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强化劳动文化,将“劳动创造幸福”的观念融入教育教学各方面。通过制定劳动公约、每日劳动常规、劳动任务清单,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校服务岗位实践公益劳动。三是开展校外劳动实践。依托企业、场馆、社区、景区景点、劳动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教育资源,以“劳动美”“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志愿服务、进行劳动体验,提高学生劳动素养。
(三)注重实效,开展“劳动小标兵”评选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劳动小标兵”评选活动,选树学生劳动典型,引导青少年热爱劳动、尊重劳动,懂得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美丽的道理,增强社会责任感。同时要对学生的劳动观念、劳动能力、劳动精神、劳动习惯和品质等劳动素养发展状况进行综合评价。
三、相关要求
1.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劳动教育的现实需要和深远意义,将劳动教育作为落实立德树人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明确责任,确保“劳动美”教育的实效性。
2.严格落实我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3.各学校要通过校园文化、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劳动美”活动开展的氛围。
各学校于5月15日前,上报活动总结与图片资料(每张图片分别制作成JPG格式和JPEG格式,容量不能大于2M),电子版发至邮箱sdqjkj0612@163.com,纸质版盖章后报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办公室(民生大厦0612室)。
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