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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60938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5-11 |
发文机关:上党区教育局 | 主题词:六一 表彰 通知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关于“六一”节评选表彰“新时代好少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 “先进班集体”和“红旗大队”的通知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2-05-11 |
各学区、区直学校(园)、民办学校(园):
为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推动我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有效提高全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引导广大师生学习身边榜样,讲好身边故事,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培养良好道德行为习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更多有用之才。“六一”国际儿童节期间,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决定表彰一批2021-2022学年度涌现出来的“新时代好少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先进班集体”和“红旗大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中小学(园)教师和学生。高中阶段不设“优秀辅导员”,小学阶段不设“优秀学生干部”评选项目,幼儿园只设“先进班集体”和“优秀班主任”评选项目。
(二)评选程序
1.新时代好少年根据上党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和各校上报情况,区教育局通过综合评定在全区范围内评选出30名新时代好少年。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学校按教育局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参加全区表彰。(依据每校的学生数按比例酌情分配表彰名额。)
3.先进班集体、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按教育局分配的名额由学校推荐,教育局综合考核评定。(依据每校(园)的班级数、在职在岗教师数按比例酌情分配表彰名额。)
4.红旗大队由基层中小学校申报,区教育局综合考核评定。
(三)评选条件
1.新时代好少年
见《关于开展2022年“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中的具体申报和评选条件。
2.三好学生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规范》,遵纪守法,有良好思想道德情操;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习刻苦,成绩优秀,进取心强,并敢于同一切不良倾向和违法犯罪作斗争。
3.优秀学生干部
除具备三好学生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民主管理;主动配合学校、教师开展文明班级创建等工作;在学校党、团、队、学生会中是骨干力量,是班主任的得力助手;学生基础好,师生中威信高;有独立工作的经验和较强的管理能力。
4.优秀辅导员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刻苦钻研业务,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在工作中勇于开拓、勤奋敬业、无私奉献,有创新、有建树、少先队工作成绩显著。
5.先进班集体、优秀班主任、红旗大队
有一个坚强团结、开拓进取、以身作则、联系群众的班级领导核心;有一个严谨治教的教风,文明健康的班风,奋发向上的学风;师生遵纪守法、思想道德、行为规范合格率为100%;班级综合素质高,能积极坚持开展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效显著;能经常组织并参加各类文体活动,班级文明卫生,学生体育达标率在95%以上;申报红旗大队的学校,要求少先队组织健全,本学年各种主题活动开展扎实,富有新意,在各级各类活动评选中获得荣誉或奖励。
二、评选原则和要求
1.各校(园)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指标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的“四公开”原则,不得弄虚作假,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对评选结果未张榜公示,群众反映有意见的单位一律取消其评选资格。
2.对于本年度发生在校生违法犯罪和安全事故的学校,按照“一票否决”的原则,取消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资格。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要在类别中标明。同一学生不得同时报“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4.各校(园)凡被推荐的个人和集体,要填写对应的登记表(“新时代好少年”已评选结束,各校不再申报)。务于5月20日前将登记表及汇总表纸质版各一份(加盖公章)上报区教育局思政股,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思政股邮箱:czxjkjszg@163.com。届时不报,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5.表彰会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