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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60505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4-08 |
发文机关:上党区教育局 | 主题词:抓党建 提能力 树师德 正师风 |
标题:教师行为规范——长治市上党区教育系统2022年“抓党建、提能力、树师德、正师风” 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2-04-08 |
各学区、区直学校(园)、民办学校(园):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广大教师从教行为,着力查找并解决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教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打造一支“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有担当、崇师德、甘奉献”的教师队伍,根据《长治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精神,结合区纪委、监委近期对我区部分教师酒驾等违法行为的通报,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近期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2022年“抓党建、提能力、树师德、正师风”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现将《长治市上党区教育系统2022年“抓党建、提能力、树师德、正师风”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推进。
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
2022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长治市上党区教育系统
2022年“抓党建、提能力、树师德、正师风”
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实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全面提升全区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切实推进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精神,特此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园)一切工作的重要指标,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的第一标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
二、总体目标
通过“抓党建、提能力、树师德、正师风”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从根本上解决少数教师师德不纯、师风不正、能力不强、业务不精、法制观念淡薄等突出问题,完善一批规章制度,总结一批经验做法,树立一批模范榜样,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引路人”,恪守职业“红线”,严守法纪“底线”。多措并举,综合整治,努力让全区教育系统师德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督查监管渠道更加畅通,师德失范行为基本消除,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水平显著提升,群众关心的问题得以有效解决,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抓党建、提能力、树师德、正师风”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实效,成立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师德师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李伟兵
常务副组长:宋小林
副 组 长:常国庆、姜沪军、张旭斌、关安心、陈 豪
成 员:教育局各股室负责人、各基层校(园)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思政股(民生大厦610室)。
四、整治主题
抓党建﹒提能力﹒树师德﹒正师风
五、整治范围
全区教育系统所有教职工。
六、主要内容
(一)抓党建,全面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思想铸魂,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党员教师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价值导向,引导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提能力,大力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突出课堂育德,在教育教学中提升师德素养;突出典型树德,持续开展优秀教师选树宣传;突出规则立德,强化教师的法治和纪律教育。
(三)树师德,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严格招聘引进,把好教师队伍入口;严格考核评价,落实师德第一标准;严格师德督导,建立多元监督体系;严格违规惩处,治理师德突出问题。
(四)正师风,着力营造广大教师遵纪守法氛围。加强工作保障,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要求广大教师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带头遵纪守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指导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言行,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检验自己的言行。
七、整治时间及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从2022年4月6日开始,7月15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6日-4月15日)宣传动员阶段
1.动员部署。成立上党区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全区“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提出工作要求。各校(园)成立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同步动员部署。
2.广泛宣传。各校(园)利用公众号、美篇、宣传栏、标语、LED显示屏等载体营造舆论,形成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浓厚氛围,让每一位教职工明确师德师风建设的具体要求,增强提高师德修养的自觉性。
3.专题学习。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各校(园)组织全体教职工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以及“关于酒驾、吸毒、诈骗的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各校(园)要认真安排学习并做好记录备查。
第二阶段(4 月16日-4月30 日)自查自纠阶段
1.查摆问题。各校(园)要组织全体教职工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查摆个人师德问题,深刻反思个人从教以来的师德行为,形成个人剖析材料。查摆问题重点从是否违法、违纪和违规等方面进行。
(1)查有无酒(醉)驾、组织或参与赌博、吸毒、诈骗以及侵吞、挪用公款或集体财产等违法行为;
(2)查有无接受家长宴请或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向学生推销资料或学习用品、乱收费,违规有偿补课,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骚扰猥亵学生,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称评审中营私舞弊、收受财物,在教研活动中弄虚作假、失信等违纪行为;
(3)查有无政治立场不坚定,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声誉、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言论,传播违反互联网规定的不良信息,不遵守学校考勤制度,迟到早退、无故旷工或不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在工作日中午饮酒、在校园内吸烟、上课时间接打电话,教育理念陈旧、教法死板、不备课上课、上课应付、马虎从教、误人子弟等违规现象;
(4)查有无其它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建账自纠。各校(园)针对教师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整治台账。做到“一定三有”,即整改定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作出公开承诺。
第三阶段(5月1日-6月30日)督查整改阶段
1.加强校(园)党组织建设。一是坚持以党建促进师德师风建设。学校党支部书记是学校党建和师德师风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校(园)要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学校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专题会议研究如何通过抓党建来促进师德师风建设,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确保学校党建和师德师风工作同步推进。二是健全党员发展机制。各校(园)要认真制定党员发展规划,把师德高尚、社会口碑好的优秀青年教师做为入党培养和发展对象。三是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做出表率,促进校风、教风和学风好转。
2.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全面梳理教师在课堂教学、关爱学生、师生关系、教育教研、社会活动等方面的纪律要求,列出师德负面清单,针对本校(园)排查的师德失范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风险点进行持续有效监控,对相关举报强化督办并及时办理。
3.加强学校法治建设。各校(园)要按照《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规定,配齐用好法治副校长,按要求更换主题上好法制课,让师生增强法制观念。
4.建立专项整治监督制度。坚持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建立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师德师风监督网络。各校(园)要在明显的位置公布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信箱。
第四阶段(7月1日到7月15日)巩固提高阶段
1.选树典型,模范引领。各校(园)要发现和培养师德典型,树立学习榜样,推选师德先进个人。广泛宣传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惩处后进,强化警示。各校(园)要坚持师德师风问题“零容忍”,对个别教师在思想行动上缺乏对法律法规敬畏、顶风违纪违法的反面典型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责。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形成强大震慑,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良好环境。
3.总结验收,完善机制。各校(园)要建立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健全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档案,细化师德师风建设内容,强化考核评价机制,建好用好师德档案,把师德师风考评结果与教师聘用、评优、晋职晋级和绩效工资等紧密挂钩。专项整治结束后,要对活动开展情况、实施效果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特别是对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师德师风建设方面探索尝试的好做法、好经验认真进行提炼,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扩大整治成果。
八、重点工作
各校(园)要紧紧围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常态化、系统化、长效化推进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制定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方案要有组织机构、有具体做法、有制度保障,要结合本校实际,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二)强化理论学习,把“学”贯穿活动全过程。
1.学习时间:各校(园)每位教师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1小时、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小时,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师德专题培训。
2.学习方式:自主学习、专题学习、座谈讨论、交流心得等。
3.学习内容:党中央关于教育方面的文件、政策法规、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教职工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各校(园)要有规定学习内容和自选内容。
4.学习要求:每位教师学习要有笔记、有心得,各校(园)对教师学习情况要有检查、有评价、有考核。
(三)开展自查活动,把“找”贯穿活动全过程。
1.各校(园)每位教师要提交一份师德师风自查报告,学校班子成员要结合分管工作提交自查报告,校(园)长要代表学校集体向教育局提交自查报告。所有自查报告要实事求是,触及灵魂。
2.各校(园)要建立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制度,依照各类自查报告中的问题,归类整理,建立台账,限时整改,逐项消号。
(四)开展系列活动,把“改”贯穿活动全过程。
1.分别召开师德师风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和教师座谈会等,开展师德师风批评与自我批评。
2.定期开展反面警示教育,围绕公开曝光违反教师职业行为的典型案例,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师德师风警示教育。
3.在专项整治期间各校(园)要组织1次由全体教职员工参加的师德师风测试。测试内容要结合形势,组织要严密,测试结果计入个人师德档案。
4.各校(园)要开展师德评议活动。评议采取教师自评、教师互评、学生及家长评议等步骤进行,评议结果记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学生及家长评议环节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由任教班级学生及家长评议(幼儿园、小学中低年级主要由家长进行评议),后勤人员、服务管理人员由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进行评议。
5.认真做好本校优秀教师群体、师德师风先进事迹的发现和整理工作。各校(园)要充分利用各种节日、纪念日至少举办1 次“优秀教师宣讲会”或“师德师风演讲赛”等正面宣传活动。
(五)组织师德公开承诺,广泛接受各界监督。
1.承诺时间:每年两次,第一次3月上旬,第二次9月上旬。
2.承诺方式:一是公开集体承诺。以校(园)为单位,制定承诺书,公示于校园醒目处,接受全校师生及社会各界共同监督;二是所有教职工与学校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对学校予以承诺。
3.各校(园)要在学校显眼位置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箱,公开电话信访等举报方式,确保各项承诺得到监督。学校负责人每月定期对举报问题调查核实,每季度在校委会上公布查处结果。
(六)建立师德考核档案,严格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
每年7月底前,各校(园)要完善师德考核档案,将每位教师师德负面清单及整改效果纳入师德考核档案。对违反负面清单的教师及时介入,从严从快处理,并如实计入师德师风考核档案,同步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以上为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各校(园)可根据实际开展其他相关活动。教育局将进行重点督查。
九、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园)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成立领导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纪律保障和上下联系等工作。各校(园)校园长为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各成员职责,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共同抓好落实,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坚持正面教育。各校(园)要强化宣传正面引导,大力弘扬先进典型,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通过开展有影响的主题教育活动,展示师德建设和教书育人优秀成果,发挥典型人物榜样引领作用。
(三)强化监管责任。教育局将成立专项整治督查组,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加大明察暗访查处力度。对专项整治零报告、自查不认真、自纠不到位的学校(园)进行重点督查,对严重违反师德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取消学校(园)参加各级各类评优资格,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通报批评。校(园)长是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凡发生严重违反师德规范案件的校园,除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一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履职不力、处置不当导致发生群体性事件,或引发重大网络舆情、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校(园)长将从严从重处理。
(四)务求整改实效。教育局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纳入各校园年度目标考核。成效显著的学校,将大力宣传表扬;表现突出的教师,优先推荐为各级师德师风优秀个人,用真人真事诠释师德内涵。
(五)严格督查评估。教育局将不定期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各校(园)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整治期间每月不少于2期),务于5月1日前报送实施方案、开展情况、学校自查报告、整治台账和阶段性小结,7月中旬报送总体情况、开展形式、工作成效、特色案例和长效机制等内容。相关资料同时报送电子版,报送地点:区教育局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办公室(思政股),报送邮箱:czxjkjsz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