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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69812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5-16 |
发文机关:上党区教育局 | 主题词:优质均衡 发展创建 具体任务 目标要求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股室具体任务及目标要求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2-05-16 |
根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具体工作目标,现将任务分解至机关各股室,请各股室按照创建任务和目标要求,结合各自领域实际情况,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及早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一、督导室
(一)具体任务
1.压实县(区)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山西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规划进度表》,加强督促指导,强力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2.建立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复查制度。
3.建立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
4.建立健全问责机制,按照《山西省教育督导问责实施办法》,实行严肃的追责问责。
(二)目标要求
1.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实施细则,严密组织实施。
2.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 III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3.组织开展社会认可度调查。调查的重点:县(区)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以及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教育评价及考试制度改革、“双减”、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调查的对象包括: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二、办公室
(一)具体任务
从宏观上做好统筹规划,协调各股室推进情况,对各股室推进情况做好汇总汇报,对领导组下发的各类推进意见做好安排部署。
(二)目标要求
1.以区政府名义起草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及相关实施文件,收集整理2022年开始的涉及义务教育各类文件、方案,并在接受验收前装订成册。
2.协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涉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工作的相关事项。
3.统筹各股室推进情况,起草汇总上报推进工作,为各股室相关资料整理配足办公用品。
三、党委办
(一)具体任务
落实中小学党建工作要求。
(二)目标要求
1.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全面落实。
2.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党组织实现全覆盖。
四、人事股
(一)具体任务
1.深化中小学“县管校聘”管理改革。
2.全面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
3.开展中小学校长教师、组团式、捆绑式交流轮岗试点。
4.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名额分配按照创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分年度目标规划予以倾斜。
(二)目标要求
1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标准统一。
2.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
3.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
4.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
5.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6.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7.全县(区)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8.全县(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9.不存在“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编外教师的情况。
五、计财股
(一)具体任务
1.落实财政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即财政一般公共预算义务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义务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
2.建立推进县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支持制度。
3.运用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监测基本均衡、优质均衡资源配置相关指标达标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额、班额情况。
(二)目标要求
1.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最低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分担比例足额安排资金,新增财政收入更多用于义务教育事业,新增教育投入更多用于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新增教育支出更多用于义务教育教师待遇,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
2.县(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
3.不足100名学生的学校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
费。
4.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年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5.向相关职能股室提供监测结果,为相关职能股室指导县(区)级党委政府分析查找义务教育发展短板、进一步统筹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优质均衡创建目标提供数据支撑。
【县域基本均衡资源配置“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综合差异系数小学、初中分别不超过0.60、0.50
县域优质均衡资源配置“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7项指标,每所学校至少6项指标达到标准要求,余项不能低于要求的85%;7项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六、基教股
(一)具体任务
1.建立合理布局农村学校的有效模式。
2.指导出台以常住人口为基数的城镇义务教育学位配置标准和教育用地保障措施。
3.指导科学划分学区范围,制定学生上学路径的方案。
4.指导建立健全县域内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机制。
5.建立以学区率先实现优质均衡、助推县域优质均衡的发展机制。
6.建立健全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激发学校办学活力的机制。
7.制订加强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教育关爱的制度措施。
8.建立“五育”并举、全面育人的有效途径及模式。
9.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力争三年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占比达到省定标准人
10.落实中小学体育、美育系列要求,
11.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
12.加强学校章程建设,健全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的制度体系。
(二)目标要求
1.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2.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
3.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
4.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县(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5.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6.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7.全区初中3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8.全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9.2022年秋季开学前,市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生占比压减在5%以内,占比较高的县(区)必须控制在15%以内。
10.不存在以考试方式招生、违规择校行为、重点学校或重点班。
11.体育、美育课程开齐开足。
12.县域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上年基础上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13.督促学校依法制定具有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并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七、思政股
(一)具体任务
1.落实中小学德育系列要求。
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二)目标要求
1.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配齐专管思政工作的副校长,配齐思政教师。
2.所有学校开齐开足思政课,建立教师师德考评档案,德育工作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3.学校开齐开足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每所中小学配备1名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千人以上的学校必须设立规范的心理辅导室,不足千人的学校要有相对固定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场所。健全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定期筛查评估、早期识别与干预的机制。
4.所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5.加强对县域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课外读物入校审查,对学校图书室藏书进行意识形态清理整顿,积极组织开展校园读书活动。
八、师训股
(一)具体任务
1、落实教师继续教育工程。
2、加强骨干教师培训。
(二)目标要求
1.教师继续教育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2.实施优质先行创建县骨干教师培训工程。
3.全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4.按照全县(区)教师年均工资总额的2.5%核定全县(区)教师培训经费,并做好年度培训规划方案。
九、安全股
(一)具体任务
1.落实中小学“平安校园”创建系列要求,提升全市平安校园覆盖率。
2.指导各地制定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治理改造的方案。
3.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二)目标要求
1.县级教育系统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严重违法违纪违规事件,未发生“校闹”、社会舆论关注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2.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3.配足、配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规范学校法制副校长聘任和管理,督促法治副校长每年在任职学校承担或者组织落实不少于4课时的、以法治实践教育为主的法治教育任务。
十、教研室
(一)具体任务
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教基〔2020〕23号)要求。
(二)目标要求
1.构建完善的市、县、校三级教研工作体系,打造高素质教研队伍,加强课程、课标、教材、教学、作业、考试评价等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研究,充分发挥教研机构研究、指导、服务的职能,全面提高教育教学研究水平。
2.国家课程开齐开足,地方课、校本课程开出特色,教学秩序规范,无过重课业负担。
3.依照“学生主体”的课改精神,制订课堂教学基本规程。
4.建立均衡编班背景下因材施教的有效途径及模式。
5.健全完善科学调控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设计水平的有效办法。
6.落实课后服务“5+2”要求,探索建立统筹校内外资源提高课后服务质量的有效途径及模式,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7.建立统筹校内外资源提高课后服务质量的有效途径及模式。
8.制定《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实施细则,尤其要突出教师、学生质量提升的增值评估。
十一、电教馆
(一)具体任务
加快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建立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应用的有效途径及模式。
(二)目标要求
1.构建“互联网+教育”融合应用教学环境,普及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整体提升乡村学校办学质量。
2.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
2.3间以上、2.4间以上。
3.推进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4.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5.探索建立禁止学生手机进入校园,并从根本上解决学生在校期间与家长联系的长效机制。
十二、仪器站、基建股
(一)具体任务
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实施意见》(晋教〔2021〕3号)要求。
(二)目标要求
1.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2.开齐开足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实验,保证基础性实验开出率达到100%。
3.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
4.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
5.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6.制定充分解决“城镇挤、农村空”的义务教育学校新建、扩建规划,确保每所义务教育学校功能齐全,布局科学。
十三、青少年活动中心
(一)具体任务
落实中小学劳动教育系列要求。
(二)目标要求
1.学校设立劳动周,有满足劳动教育需要的实践基地和场所。
2.学校按新《课标》(2022年版)规定开齐开足劳动教育课程,其中劳动实践时间至少保证一半以上。
3.配备专兼职相结合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制定劳动公约、每日劳动常规、学期劳动任务清单。
4.创建学校学农、学工、科技等劳动实践基地。
十四、学生服务中心
(一)具体任务
建立乡村温馨校园建设的有效途径。
(二)目标要求
实施主城区小学“放心午餐“工程。
十五、职教股
(一)具体任务
全面落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任务。
(二)目标要求
1.巩固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成果,坚决防止非学科类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
2.严厉打击“住家家教”“众筹私教”等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问题,持续抓好治理。
3.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监管,规范收费行为,完善各项监管措施。
十六、招考中心
(一)具体任务
落实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向初中学校均衡分配政策。
(二)目标要求
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7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