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政府组成部门>教育局>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9/2024-34124 | |
发文字号:长上教发〔2024〕31号 | 发文时间:2024-06-24 |
发文机关:上党区教育局 | 主题词: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 关于2024年放暑假的通知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放暑假的通知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4-06-24 |
各学区、区直学校(园)、民办学校(园):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现就2024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暑假时间
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从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8月31日放暑假,2024年9月1日正式开学上课。
普通高中学校:各普通高中学校可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放假时间,不得早于2024年7月5日,不得迟于7月12日,2024年9月1日正式开学上课。因学校承接考试等工作挤占学生学习时间的,各学校可利用假期补齐。
二、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各学校放假前要开展安全大排查,利用假期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加强以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自然灾害、防电信网络诈骗等为重点的安全教育,引导学生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三、合理布置暑假作业
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双减”政策关于作业布置的相关要求。学校要针对不同年级、不同班级、不同学科情况,科学制定假期作业,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倡导给学生布置探究性、实践性、体验性作业,防止学生假期作业负担过重。
四、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
各学校要教育引导学生在假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科学进行体育锻炼,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多读书、读好书,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学校要在放假通知书上提示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务必承担起学生在假期的安全教育和监管职责,密切家校联系,强化家校沟通,引导家长关注学生假期身心健康,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行为习惯指导等工作。
各学校要对本学期工作进行认真回顾和总结,并对下学期工作做出全面部署。要充分利用暑假“窗口期”,做好维修、补充教学设施设备,规范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的征订使用工作,科学制定秋季学期教学计划,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平稳、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