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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30484
发文字号长上教发〔2024〕8号 发文时间2024-02-22
发文机关上党区教育局 主题词学校 安全工作 要点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治市上党区2024年学校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主题分类教育 发布日期2024-02-22

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治市上党区2024年学校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学区、区直学校(园)、民办学校(园):

现将《长治市上党区2024年学校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

                                                             2024年2月22日


长治市上党区2024年学校安全工作要点


2024年上党区教育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执行市教育局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安全工作部署,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为核心,以提高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为重点,以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为抓手,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基础建设,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责任

(一)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安全工作责任,配齐配好安全管理人员,细化落实好安全监管职责。结合实际,建立《学校岗位安全职责和工作任务清单》,将责任层层压实、落实到岗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过程管理的校园安全工作机制。

(二)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建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的会议制度,每学期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每周要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或通报会,定期梳理和汇总工作情况,研究、分析问题和存在的不足,以推动工作落实。

(三)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继续修订完善《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和各项工作应急预案,按规定购买校方责任险。

(四)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要切实提高对紧急信息报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建立健全报送紧急信息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漏报、瞒报、误报、谎报紧急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严格按照《上党区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考核制度,开展对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对重视程度不够、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措施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必要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

(六)努力构建社会管理联防机制。健全“家校联动”工作机制,拓宽家校联系渠道,通过家访、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微信、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学生安全宣传教育与家长的联系,明确家长的监护责任,敦促家长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充分发挥防溺水、校车等部门联动机制和联席会议协调统筹作用。召开校园安全联防联席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学校安全工作形势,推动落实联防联控工作责任。

(七)建立安全信息渠道。创新方式方法,发挥学生班干部的带头作用,在所有班级、宿舍中建立学生信息员工作机制,鼓励、支持、保护班干部和信息员及时报送各种涉生涉校安全信息。指派专人每天负责梳理,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开展闭环处置。

二、抓实学校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安全基础能力建设

(八)强化学校教职工的校园安全知识培训。把生命安全教育纳入校长、教师的培训必修课程,重点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责任人,食堂、宿管、实验室管理员的业务培训,以提高广大教师的安全意识和教育水平。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防震减灾、消防安全、应急管理等安全管理知识专项培训,强化学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和教职工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管理和开展安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九)积极开展师生校园安全教育。通过“开学第一课”、召开主题班会、举办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国家安全、社会安全、食品卫生、意外伤害、信息安全、自然灾害、消防、交通、网络、防溺水、防踩踏、防校园欺凌、防电诈、反暴力、预防毒品等专题教育活动。认真做好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宣传周、消防日、禁毒日、防震减灾日等主题活动,努力营造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注重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师生的法治观念、安防意识、避险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十)加强应急疏散演练教育。认真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积极开展以防自然灾害、暴力犯罪、重大火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重点的应急演练,使师生掌握紧急状态下撤离、疏散、自救和互救的方法。演练活动要做到有专业指导、有演练预案、有过程检查、有事后总结、有信息反馈,并确保演练中的师生安全。

(十一)推进安全防范建设。继续加大“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投入,严格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要求,根据学校在校生规模、住宿人数等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按标准配足配好专职保安,配齐防卫性器械,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培训。积极发动年轻教师打造学校“护校队”,安排值日教师组建学校安全“护卫队”,会同公安等部门、发动家长志愿者共同建设“护学岗”。完善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确保2024年底前,实现中小学与幼儿园专职保安配备100%;中小学、城镇幼儿园封闭化管理100%;中小学与幼儿园一键报警、视频监控配备100%。

(十二)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各学校要结合实际,以目标为导向,制定措施清单和任务分工表,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并每月逐级汇总上报推进落实情况。

三、突出学校安全重点,开展专项整治

(十三)加强防溺水安全管理。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有关游泳安全知识。加强家校联系,通过致信、家访、开家长会等方式督促家长履行其监护职责,在学生上下学路上、节假日期间等脱离学校监管的时段,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并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的学生和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等特殊对象进行重点帮扶;努力做好与社区、村委会的沟通和联系工作,摸清学生上下学途经线路的坑、塘、溪、库、河等情况,在危险地段设立安全警示牌,在事故多发时期、地点尽可能聘请义务监督管理员进行巡查监管;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做好防溺水的温馨提示,尽力避免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十四)加强对学生道路交通管理。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安全专题教育活动,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学生的文明交通意识,使文明乘车成为广大学生的自觉行动。劝阻学生不乘坐、家长不租用黑车、拼装车和无牌车。杜绝未成年人骑电动车或是摩托车现象的发生。加强对校车的安全监管,积极配合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查,严厉打击不符合规定的“报废车、拼装车、无牌无证车”用于校车运输,坚决杜绝“黑车”、“黑司机”上路,促进校车运营规范安全;加强对校车司机及随车照管人员的管理和责任教育,严禁超载等交通违法违章行为,确保学生乘坐校车安全。

(十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定期开展督查,督促学校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有关规定和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备餐及餐用具清洗消毒等规范要求。继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和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创建工作,提高学校健康教育水平。

(十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认真贯彻《消防法》《山西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落实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普及消防知识教育。加强学校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日常监管,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按时更换过期失效的消防器材、用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联合区消防大队对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督促检查,强化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十七)加强学校实验室化学品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危险化学药品的购买、储存、保管和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和剧毒药品按照规定双人双锁管理,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做好使用登记。

(十八)加强防风防汛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认真开展风汛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和各项安全防御措施,确保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十九)加强防雷击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防雷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制定防雷减灾应急预案,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格落实防雷装置定期(年度)安全检测和应急处置措施,杜绝雷击灾害事故的发生。

(二十)加强学校防震减灾工作。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地震避险指南》,制定地震避险预案,普及地震避险知识教育,组织开展地震避险演练。严格落实新建校舍必须按照抗震设防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积极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学校师生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抓好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强化整改措施

(二十一)加强常规性安全检查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开展经常性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突出抓好开学、期末等重要时段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大整治活动,实现安全检查全覆盖。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并迅速整改落实。

(二十二)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重点开展防溺水、交通(校车)安全、学校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专项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