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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23484
发文字号长上教发〔2024〕20号 发文时间2024-05-15
发文机关上党区教育局 主题词六一 表彰 通知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关于“六一”节评选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 “先进班集体”和“红旗大队”的通知
主题分类教育 发布日期2024-05-15

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关于“六一”节评选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 “先进班集体”和“红旗大队”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师生学习身边榜样,自觉践行道德规范,凝聚奋进力量,为上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作出贡献。“六一”国际儿童节期间,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决定表彰一批2023-2024学年度涌现出来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先进班集体红旗大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中小学(园)教师和学生。高中阶段不设“优秀辅导员”、小学阶段不设“优秀学生干部”评选项目,幼儿园只设“先进班集体”和“优秀班主任”评选项目。

二、评选程序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学校按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参加全区表彰。(依据每校的学生数按比例酌情分配表彰名额。)

2.先进班集体、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按分配的名额由学校推荐,教育局综合考核评定。(依据每校(园)的班级数、在职在岗教师数按比例酌情分配表彰名额。)

3.红旗大队由基层中小学校申报,区教育局综合考核评定。

三、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规范》,遵纪守法,有良好思想道德情操;学习刻苦,成绩优秀,进取心强;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优秀学生干部

除具备三好学生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民主管理;主动配合学校、教师开展文明学校、文明班级创建等工作;在学校党、团、队中是骨干力量,是班主任的得力助手;学生基础好,师生中威信高;有独立工作的经验和较强的管理能力。

3.优秀辅导员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刻苦钻研业务,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在工作中勇于开拓、勤奋敬业、无私奉献,有创新、有建树、团队工作成绩显著。

4.先进班集体、优秀班主任、红旗大队

班级管理规范,班风学风优良,有一个坚强团结、开拓进取、以身作则、联系群众的班级领导核心;师生遵纪守法、思想道德、行为规范合格率为100%;班级综合素质高,能积极坚持开展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效显著;能经常组织并参加各类文体活动,班级文明卫生,学生体育达标率在95%以上;申报先进班集体的班级相对应的班主任为优秀班主任(必须一致);申报红旗大队的学校,要求少先队组织健全,各种活动开展扎实,富有新意,在同类学校中有一定影响力,教育教学位于全区中上水平。

四、相关要求

1.各校(园)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指标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的“四公开”原则,不得弄虚作假,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对评选结果未张榜公示,群众反映有意见的单位一律取消其评选资格。

2.对于本年度发生在校生违法犯罪和安全事故的学校和违法违纪的个人,按照“一票否决”的原则,取消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资格。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要在类别中标明。同一学生不得同时报“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4.各校(园)凡被推荐的个人和集体,要填写对应的登记表。务于5月20日前将登记表及汇总表纸质版各一份(加盖公章)上报区教育局思政股,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思政股邮箱:czxjkjszg@163.com。届时不报,视为放弃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