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政府组成部门>教育局>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9/2024-19015 | |
发文字号:长上教发〔2024〕10号 | 发文时间:2024-03-14 |
发文机关:上党区教育局 | 主题词:加强 学校 交通安全 教育工作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4-03-14 |
为深刻汲取近期交通事故沉痛教训,进一步加强全区教育系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师生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按照中央、省、市、区各级安全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责任
各学校、家长要充分认识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的极端重要性和艰巨性,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精准研判本辖区、本校存在的交通安全风险和隐患,精心谋划、周密组织,层层分解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增强工作的针对性,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落实。
(一)学校方面
1.认真抓好师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教育师生遵守交通规则,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邀请交警部门为师生作交通法规知识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培训。
2.向学生及家长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3.负责集会、大型校内活动和校外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4.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现有交通隐患的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领导,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排除隐患。
5.督促教师做好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交通安全教育。要教育学生,放学结伴回家,靠右行走。
6.有校车的幼儿园要负责乘车幼儿的组织、协调、管理、教育等工作。
7.在校内交通安全重点部位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做好交通安全教育的记录和档案管理。
(二)学生家长
1.要坚持不让孩子乘坐无牌、无证、报废、超员的车辆上放学。
2.不让学生坐农用车上放学;遇有极端恶劣天气家长要亲自接送学生上放学。
3.教育孩子要养成乘坐电动车戴头盔的习惯。
4.要教育学生养成放学后按时回家的好习惯。
二、狠抓宣传教育,树立安全意识
(一)加大交通安全宣传举措。各校要在3月份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对中小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出行”的主题活动。巩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基础知识,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1.举行一次“交通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
2.举行一次“交通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签名活动。
3.召开一次“交通安全文明出行”的主题班会。
4.向家长发放《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
5.学生、家长签定交通安全承诺书和责任书。
6.举行“交通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征文比赛。
7.开展交通体验,劝阻宣传、志愿执勤等交通安全实践活动。
8.在校园内悬挂一条交通安全教育标语,制作一块交通安全教育的板面。
(二)加强乘车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乘坐公交车辆要有序上下车;不在候车点追逐打闹,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引导学生及家长主动拒绝无安全保障的交通方式 ,不乘坐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超速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发现“黑车”、“超员车”等接送学生的车辆,要及时向当地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三)加强骑车安全教育。构建学校、家庭、村居(社区)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事故发生。
(四)加强步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要横穿公路、不跨越护栏、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养成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的习惯。
(五)加强家校共建共育。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QQ群、微信群等渠道,通报学生交通安全状况,提醒家长阻止学生驾驶摩托车、改装电动车、骑高速电动车等。要开展对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家长以身作则,规范自身交通行为,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切实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要特别提醒家长,不租用有安全隐患、非法营运的车辆出行。
三、提升管控力度,筑牢安全防线
(一)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有校车的幼儿园是校车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校车日常管理主体责任,与校车驾驶人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做好校车检验及驾驶人资料、行驶路线和行驶时间等动态管理工作,加强校车安全性能的曰常维护,定期组织安全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定期排查校车安全管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漏洞,对排查出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严禁雇佣不具备资格的驾驶人员驾驶校车,坚决杜绝非法车辆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
(二)加强集体活动管理。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报区教育局包片领导审批,要制订详细的活动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外出活动使用的车辆必须由有客运资质的正规客运公司提供,学校要与出车单位和驾驶员签订安全协议,驾驶员要符合规定要求,必须严格按车辆座位核定数乘坐,严禁超载。
(三)加大校园周边交通标志标识排查。立即对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标志标识开展排查,对交通标志标识残缺、破损和未安装交通标志标识的要及时报告属地公安交管部门,立即更换或安装到位,彻底消除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
四、强化执勤值守,维护安全秩序
(一)加强车辆进出管理。严格校园内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教职员工的机动车辆进出校园,必须减速慢行,并避开学生上学、放学高峰和课外活动时间;社会车辆未经同意不得进入校园;因基建工程等原因必须进入校园的,必须事先采取防护隔离、人车分离等措施。
(二)加强交通秩序维护。针对学生上下学,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错时错峰错地上下学接送方案,最大程度减少人流、车流密集。在学生上下学重点时段,强化校园门口值守和保安力量,主动协调属地交警部门,在学生上下学时段和交通复杂路段,派出警力疏导交通,维护秩序。
各中小学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性,明确负责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并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交通教育宣传周活动落到实处。要将开展的各项活动做好档案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