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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61513
发文字号长上教发〔2023〕61号 发文时间2023-12-10
发文机关上党区教育局 主题词印发 教育系统 应对极端 恶劣天气 应急预案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治区上党区教育系统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教育 发布日期2023-12-10

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治区上党区教育系统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学区、区直校(园)、民办校(园):

为有效应对极端恶劣天气等灾害,建立健全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极端恶劣天气等灾害造成的影响,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综合应急处置能力,经区教育局研究,制定《长治市上党区教育系统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工作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治区上党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10日


                              长治区上党区教育局教育系统

                             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工作应急预案


为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等有关法律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区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把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对极端恶劣等灾害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稳妥地组织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应对极端恶劣天气管理工作,保障正常教学秩序,减少极端恶劣天气造成的损失。

坚持分级管理、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校在即将出现或已经出现极端恶劣天气情况的时候,各中小学、幼儿园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研究是否启动应急预案,是否采取停课、停考、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等应急措施,并拿出具体方案上报当地政府和区教育局,征得同意后,由各中小学、幼儿园组织实施。必要时,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全区中小学停课、停考、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区教育局应急领导小组及时研究是否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停课、停考、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等应急措施,拿出具体方案上报区政府同意后,部署全区中小学实施,同时报区教育局备案。

二、组织领导

在上级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区教育局制定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工作应急预案,成立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工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区教育系统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工作。下设办公室在教育局安全股,负责与气象和上级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气象部门发布的极端恶劣天气预报和预警信息,及时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按照应急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发布停课、停考、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的通知信息。相关股室依照职责分工,指导各学校(园)做好相关工作。

三、应对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如遇以下情况可以采取相应措施。

(一)暴雨

1.暴雨蓝色预警信号。标准: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防御措施:(1)中小学、幼儿园做好防暴雨准备工作;(2)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师生和幼儿安全;(3)停止校车运营。

2.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标准: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防御措施:(1)中小学、幼儿园做好防暴雨工作;(2)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活动,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旧校舍内的师生到安全场所避雨;(3)停止校车运营。

3.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标准: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防御措施:(1)中小学、幼儿园做好防暴雨应急工作,做好雨情、汛情研判,及时采取提前放学、延迟放学等应对措施;(2)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户外活动;(3)处于危险地带的中小学应当停课,采取专门措施保护已到校学生、幼儿和教职工的安全;(4)注意防范可能引发的洪水等灾害;(5)停止校车运营。

4.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标准: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防御措施:(1)中小学、幼儿园做好防暴雨应急、抢险工作,做好雨情、汛情研判,及时采取提前放学、延迟放学等应对措施;(2)停止集会、停课;(3)做好洪水等灾害的防御工作;(4)停止校车运营。

(二)暴雪

1.暴雪蓝色预警信号。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防御措施:(1)中小学、幼儿园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工作;(2)师生注意防寒防滑;(3)加固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4)停止校车运营。

2.暴雪黄色预警信号。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防御措施:(1)中小学、幼儿园落实防雪灾和防冻害措施;(2)师生注意防寒防滑;(3)加固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4)停止校车运营。

3.暴雪橙色预警信号。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防御措施:(1)中小学、幼儿园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的应急工作;(2)减少不必要的户外活动;(3)师生注意防寒防滑;(4)加固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5)停止校车运营、停课。

4.暴雪红色预警信号。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有较大影响。防御措施:(1)中小学、幼儿园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的应急和抢险工作;(2)师生注意防寒防滑;(3)可停止校车运营、停课。

(三)大风

1.大风蓝色预警信号。标准: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者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防御措施:(1)中小学、幼儿园做好防大风工作;(2)关好门窗,加固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3)师生注意尽量少骑自行车,刮风时不要在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等下面逗留。

2.大风黄色预警信号。标准: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者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防御措施:(1)中小学、幼儿园做好防大风工作;(2)停止露天活动,尽量到避风场所避风;(3)切断户外危险电源,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4)校车运行时速不能超过20km/h。

3.大风橙色预警信号。标准: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者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防御措施:(1)中小学、幼儿园做好防大风应急工作;(2)校舍抗风能力较弱的中小学校应当停课,师生减少外出;(3)切断危险电源,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4)停止校车运营。

4.大风红色预警信号。标准: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并可能持续。防御措施:(1)中小学、幼儿园做好防大风应急和抢险工作;(2)师生应当尽可能停留在防风安全的地方,不要随意外出;(3)切断危险电源,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4)停止校车运营、停课。

(四)沙尘暴

1.沙尘暴黄色预警信号。标准:12小时内可能出现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1000米),或者已经出现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防御措施:(1)中小学、幼儿园做好防沙尘暴工作;(2)关好门窗,加固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3)师生注意携戴口罩、纱巾等防尘用品,以免沙尘对眼睛和呼吸道造成损伤;(4)呼吸道疾病患者、对风沙较敏感师生不要到室外活动;(5)停止校车运营或运行时速不超过20km/h。

2.沙尘暴橙色预警信号。标准:6小时内可能出现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0米),或者已经出现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防御措施:(1)中小学、幼儿园做好防沙尘暴应急工作;(2)停止露天活动;(3)师生注意尽量少骑自行车,应当戴好口罩、纱巾等防尘用品,注意交通安全;(4)停止校车运营。

3.沙尘暴红色预警信号。标准:6小时内可能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米),或者已经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防御措施:(1)中小学、幼儿园做好防沙尘暴应急抢险工作;(2)师生不要在户外活动;(3)中小学、幼儿园推迟上学或放学,直至特强沙尘暴结束;(4)停止校车运营、停课。

(五)高温

1.高温黄色预警信号。标准:连续三天日最高气温将在35℃以上。防御措施:(1)中小学、幼儿园做好防暑降温准备工作;(2)师生午后尽量减少户外活动;(3)对学生进行防暑降温指导。

2.高温橙色预警信号。标准: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防御措施:(1)中小学、幼儿园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2)师生尽量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户外活动;(3)对学生进行防暑降温指导,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4)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以及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负载过大而引发的火灾。

3.高温红色预警信号。标准: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40℃以上。防御措施:(1)中小学、幼儿园采取防暑降温应急措施;(2)停止户外露天活动;(3)对学生采取保护措施;(4)要特别注意防火。

(六)大雾

1.大雾黄色预警信号。标准: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雾并将持续。防御措施:(1)中小学、幼儿园做好防雾准备工作;(2)户外活动注意安全;(3)校车运行时速不超过20km/h。

2.大雾橙色预警信号。标准: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等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防御措施:(1)中小学、幼儿园做好防雾工作;(2)减少户外活动;(3)停止校车运营或推迟上学时间。

3.大雾红色预警信号。标准: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防御措施:(1)中小学、幼儿园做好防雾应急工作;(2)师生不要进行户外活动;(3)停止校车运营。

(七)雷电

1.雷电黄色预警信号。标准:6小时内可能发生雷电活动,可能会造成雷电灾害事故。防御措施:(1)中小学、幼儿园做好防雷工作;(2)密切关注天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2.雷电橙色预警信号。标准: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很大,或者已经受雷电活动影响,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比较大。防御措施:(1)中小学、幼儿园落实防雷应急措施;(2)应当留在室内,并关好门窗;(3)户外人员应当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或者汽车内;(4)切断危险电源,不要在树下、电杆下、塔吊下避雨;(5)在空旷场地不要打伞,不要把羽毛球拍等扛在肩上。

3.雷电红色预警信号。标准: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非常大,或者已经有强烈的雷电活动发生,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大。防御措施:(1)中小学、幼儿园做好防雷应急抢险工作;(2)师生应当尽量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内,并关好门窗;(3)切勿接触天线、水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和其他类似金属装置;(4)尽量不要使用无防雷装置或者防雷装置不完备的电视、电话(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等电器;(5)密切注意雷电预警信息的发布。

(八)重污染天气

1.重度污染日。标准:200<全区平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300。预计未来24小时为重度污染日,或者已经出现重度污染日,预计未来还将持续。防御措施:(1)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2)提醒儿童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

2.严重污染日。标准:300<全区平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500。预计未来24小时为严重污染日,或者已经出现严重污染日,预计未来还将持续。防御措施:(1)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2)提醒儿童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

3.极重污染日。标准:全区平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500,预计未来24小时为极重污染日,或者已经出现极重污染日,预计未来还将持续。防御措施:(1)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2)提醒儿童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

(九)道路结冰

1.道路结冰黄色预警。标准: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降雪,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防御措施:(1)做好道路结冰应对工作;(2)校车停止运行;(3)师生外出尽量减少骑自行车,注意防滑。

2.道路结冰橙色预警。标准: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降雪,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防御措施:(1)做好道路结冰应对工作;(2)校车停止运行;(3)师生外出尽量减少骑自行车,注意防滑。

3.道路结冰红色预警。标准: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降雪,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防御措施:(1)做好道路结冰应对工作;(2)停课;(3)师生外出尽量减少外出。

各中小学、幼儿园应急领导小组可针对其它极端恶劣天气,或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采取相应措施。

四、其他要求

(一)时刻关注气象,及时公布信息

当本区发布台风、暴雨、暴雪、大风、沙尘暴、高温、大雾、雷电、重污染天气、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预警,各校(园)应密切关注广播、电视、12121气象服务热线等公共媒体播发的最新信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平台等多种途径,提醒学生和家长做好防范工作。

(二)保持通讯畅通,加强校园巡查

灾害预警发布后,各 校(园)要迅速进入应急响应状态,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健全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电话热线要及时回复家长的咨询。同时,要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力度,对学校校舍、教室门窗、户外装置、排水系统、在建工地、电源电线等部位开展重点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凡是不能保证学生安全的校舍要立即停止使用,保障在校师生安全。

(三)提前进行部署,强化应急措施

1.停课。停课信息发布后,要及时通知每一名学生和家长,对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学生,学校要落实人员做好看护与生活安排,组织好到校学生和在校住宿生进行室内活动,安排教师负责组织好日常活动,对延误到校(或未到校)的学生不做迟到(或缺课)处理,对不能按时到校的教职工,不作迟到处理。

2.停考。考试期间遇灾害,确需暂停考试的,由区教育局及时发布通知,明确停考和复考的时间。各中小学要及时将停考通知告知每一名学生和家长,及时调整教学计划。

3.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学期末或学期初遇灾害,确需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由区教育局及时发布通知,明确提出放假或延期开学时间,并报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各学校要及时告知每一名学生和家长,及时调整教学计划。提前放假时,各学校应妥善安排好期末各项工作,确保学期教学工作任务完成。

五、责任追究

各学校(园)要按照区教育局的统一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保持政令畅通,做到令行禁止、步调一致。对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追究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