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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3-61487 | |
| 发文字号:长上教发〔2023〕26号 | 发文时间:2023-07-05 |
| 发文机关:上党区教育局 | 主题词:国家卫生城市 复审 工作方案 |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 关于印发《长治市上党区教育系统迎接2023年国家卫生城市县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3-07-05 |
各学区、区直学校(园)、民办学校(园):
现将《长治市上党区教育系统迎接2023年国家卫生城市县复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
长治市上党区教育系统
迎接2023年国家卫生城市县复审工作方案
为迎接全国爱卫会对我区2023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验收,进一步落实创卫工作责任,根据《长治市迎接2023年国家卫生城市县复审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长治市迎接2023年国家卫生城市县复审工作方案》精神,将广大师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复审验收决策部署上来,扎实推动教育系统“创卫”复审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文明、卫生、健康、环保等意识,形成人人知晓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提升师生文明健康素养和综合素质,助力我区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验收。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伟兵为组长,全区教育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组,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李伟兵 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常国庆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
成 员:各学区、区直学校(园)、民办学校(园)校(园)长,区教育局体卫艺股、基教股、安全股、思政股、学生服务中心、督导办等股室负责人。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体卫艺股,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常国庆担任。负责全区教育系统迎复审工作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督导检查、材料收集汇报等工作。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普及健康教育
1.开齐开足体育健康教育课程。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开设体育健康教育课,课程做到有计划、有教材、有教案、有师资、有课时。按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开展体育与健康教学,确保学校体育健康课程开课率达100%。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将“大课间”和阳光体育运动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范畴,确保学生每天校内体育锻炼时间大于1小时,一日2次眼保健操全员覆盖。
2.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学校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板报、手抄报、班会、国旗下讲话、演讲比赛、小手拉大手、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渠道和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向学生普及“三减三健”(减油、减盐、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等健康教育知识,引领学生增强健康意识,锻炼健康体魄,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自觉维护身心健康。
3.落实无烟学校创建。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校园内严禁吸烟,醒目位置设有禁烟标志,积极巩固无烟学校创建成果。
4.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多渠道开展禁毒知识宣传教育,引领师生学习禁毒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师生的禁毒意识和拒毒能力,确保“校园无毒品,师生不涉毒”,营造和谐平安的无毒校园。
5.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学校按要求配齐配足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加强心理辅导室建设,开展学生心理咨询服务、专题讲座、团体心理辅导活动,提升心理疏导实效。
(二)扎实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6.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做到相关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
7.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学校环境卫生设施完善,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认真开展“爱国卫生”活动,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确保校园、教室、办公室、食堂、厕所等场所干净卫生,无卫生死角,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
(三)加强新冠病毒感染等传染病、学生常见病、慢性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8.学校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应对新冠病毒感染、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确保制度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各项防控措施有效落实。
9.学校要认真落实晨午检制度及师生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上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严防新冠、结核病等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暴发、蔓延。
10.学校要全方位、多渠道开展传染病、常见病、慢性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师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升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11.学校要按标准设立卫生室(保健室),配备专(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不断提升学校卫生诊疗能力和服务水平。
12.学校要积极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有学生近视防控电子档案、有检测分析报告和防控措施。要充分把握“全国爱眼日”、“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全国“防近”宣传周等有利契机,多形式、多渠道开展“防近”宣传教育。
13.学校要做好儿童入托、入学时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了解未接种情况并及时补种,作好记录。
(四)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14.学校要按照《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的要求》,切实做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成立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领导机构,有专职人员进行消杀并安排专项经费;病媒生物防制资料齐全,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五)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15.学校要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
16.学校要对校内的食堂进行全面的环境卫生整治及食品安全检查,积极预防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及传染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学校食堂达到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要求。
17.学校要确保校园内食品和饮用水安全,食堂有卫生许可证,学生饮水设施及饮用水达到卫生标准。
18.学校要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进行有关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强化食品安全意识,规范食品安全操作行为。
四、方法步骤
(一)安排部署,宣传发动(2023年6月20日—6月30日)。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组织动员部署,开展广泛宣传,安排部署教育系统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营造浓厚的迎检工作氛围。
(二)自查自纠,集中整治(2023年6月30日—8月31日)。教育系统各单位、各学校要对照以上重点工作,进行全面自查,针对存在问题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全力以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整改。特别要对自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问题,集中攻坚,逐项整改销号,推进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确保教育系统创卫达到标准要求。
(三)持续保持,迎接复审(2023年8月31日—12月31日)。教育系统各单位、各学校要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势,各负其责,查漏补缺,突出问题导向,建立问题台账,全力以赴打好创卫复审攻坚战,持续巩固整治整改成果,健全完善创卫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整改见效达标,做好迎接国家抽查考核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教育系统各项工作顺利通过全国爱卫会复审。
(四)总结完善,巩固提升。坚持复审迎检与长效管理并重,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复审迎检的基础上,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创新思路和办法,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坚持硬件改善与软件提升并举,一手抓学校净化、美化、绿化、亮化等硬环境打造,一手抓师生文明素质、健康素养等软环境建设,实现教育教学环境和文明品质整体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学校(园)要把国家卫生城市、县复审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设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单位“一把手”是迎复审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创卫工作格局。
(二)广泛动员。各学校(园)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板报、橱窗、灯箱、宣传栏、电子屏以及校园广播、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迎检宣传,营造迎检氛围,着力提高广大师生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激发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感,以主人翁的姿态主动投入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努力打造师生满意、社会认可、和谐美丽的校园环境。
(三)落实责任。各学校(园)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将迎复审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科(处)室,做到重点任务具体化、具体任务责任化、每项工作有人管、人人肩上有担子,确保迎检任务全面落实,迎检工作全面达标。
(四)严格督导。教育局要成立区督导组,按照工作任务要求,对辖区学校(园)工作落实情况逐条、逐项进行督查指导,促进整改落实,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市、区教育局专项督导组,对各学校(园)创卫措施落实不力、履职不到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各学校(园)要强化校(园)内卫生监管责任,严格落实迎检主体责任,通过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推动任务落实,全方位开展创卫迎检工作。于每月23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邮箱czxjjgtw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