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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3-61485 | |
| 发文字号:长上教发〔2023〕17号 | 发文时间:2023-05-30 |
| 发文机关:上党区教育局 | 主题词:印发 双减 督导 方案 |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 关于印发《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关于开展 “双减”督导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3-05-30 |
各学区 、区直学校(园)、民办学校(园):
现将《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双减”督导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
2023年5月30日
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
关于开展“双减”督导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把“双减”督导作为2023年教育督导“一号工程”的通知》(晋政教督导函〔2023〕12号)和长治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双减”督导工作的实施方案》(长教办字〔2023〕24号)文件精神,为持续做好“双减”工作,巩固“双减”成果,从监督角度持续推进“双减”改革走深走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督导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省、市、区联动督导工作机制,督促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推动形成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2023年5月—9月
三、组织领导
组 长:李伟兵 区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姜沪军 宋小林 常国庆 张旭斌 关安心
陈 豪 张 茹
成 员:崔统一 督导室主任
王 勇 办公室主任
闫秀玲 教研室主任
申增明 基教股股长
候成刚 体艺卫股股长
武小刚 监察室主任
潜祎芳 职教股副股长
柴雅琴 人事股股长
石彦琛 思政股股长
四、督导内容
(一)减轻作业过重负担情况
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访谈交流等方式,重点围绕作业管理、作业设计及作业指导等方面,排查学校是否制定完善了家庭作业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控制作业总量,作业设计是否合理、有针对性,作业指导是否及时全面等情况。
(二)课后服务开展情况
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访谈交流等方式,重点围绕课后服务内容的设置、开班情况、师资配备、学生参与情况、服务效果、服务经费等方面,排查课后服务落实“5+2+1”,提供课后服务的渠道、形式、内容,“菜单式双选”“线上线下全覆盖”,经费保障等情况。
(三)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情况
通过日常监管、执法巡查、群众举报等梳理问题线索,重点围绕校外培训机构相关管理规定落实、预收费监管、广告管控等内容,排查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隐形变异违规开展培训问题,培训时间是否合理规范,是否存在“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
(四)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情况
通过听取汇报、调查了解、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围绕优质均衡发展、课堂教学改革、协同育人机制、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音体美课程落实、学生视力及体质监测等情况进行督查。
五、主要措施
(一)对各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进行“重点督导”,以“问题清单”和“回头看”为抓手,带着线索督、跟着问题查、盯着问题改,形成督导长效机制。
(二)部署责任督学“常态督导”。责任督学在日常督导中采用校园巡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开展全覆盖督导,推动学校健全教育质量管理,提高作业设计和课后服务水平,做好督导记录,每月向督导室汇报督导工作情况。重大问题书面报告,同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健全督导过程中即时记录和发现问题的反馈和上报工作机制,督导办公室对责任督学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梳理问题清单,向学校及相关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密切关注学校整改情况并持续跟踪问效。
(三)组织督学“专项督导”。根据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线索,不定期组织督学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工作成效差、投诉问题多的校园及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督查。督查聚焦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查处、非学科类培训规范管理等。
(四)加大通报问责力度“公开督导”。继续完善“双减”工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缓慢或问题较多的单位。对突出问题进行专项通报,适时公开曝光不作为、慢作为等典型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对多次通报、重点约谈、挂牌督办仍整改不力的,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山西省教育督导问责实施办法》等,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及校外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督导检查工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统一,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细化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保障“双减”工作落地落实。
(二)强化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树立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指导督促责任督学依法督导、科学督导、文明督导,定期向社会宣传“双减”督导工作成果,适时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和社会风气。
(三)严肃工作纪律。督导工作期间,督导人员要严格遵守督导工作规定和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教育部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认真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