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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40082
发文字号长上教发〔2023〕25号 发文时间2023-07-03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关于转发《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2022年版)的通知〉》的通知
主题分类教育 发布日期2023-07-03

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关于转发《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2022年版)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学区、区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2022年版)的通知>》(晋教基〔2023〕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执行。

一、加强学习。各校要积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山西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2022年版)》,掌握修订原则和主要变化,认真研读课标和教材,强化教研,切实提高育人质量。

二、科学规划。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山西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2022年版)》相关要求,做好规范设置课程科目、规范安排教学时间、强化课程教学改革、强化师资队伍保障、强化评价改革引领等工作,统筹谋划,确保《山西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2022年版)》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在全区得到严格执行。

三、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各学校是落实《山西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2022年版)》的主体。在实施过程中,各学校要收集提炼一些好的建议、措施、做法,及时制定课程实施方案并于8月20日前报教育局基教股备案。

附件: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2022年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