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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17034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3-28 |
发文机关:上党区教育局 | 主题词:行政检查 工作计划 |
标题:上党区教育局2023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3-03-28 |
为进一步深化全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有关要求,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一、检查范围和对象
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中学、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
二、检查内容
1.对民办学校进行日常及年度检查;
2.组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3.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4.教育系统内部审计;
5.对学校遵守《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行政检查;
6.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监督检查;
7.区级教育督导;
8.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专业教学监督评估;
9.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督查;
10.教师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
11.学校教育教学用语用字的管理和监督;
12.对教育考试机构、学校(考点)考试、招生行为的监督检查。
三、检查方式及频次
1.全面检查。对全区监管对象采取全年不少于一次的监督频率开展检查。
2.随机抽查。随机摇号抽取检查对象、随机匹配检查对象,采取随机抽查的检查方式。
四、检查时间
2023年4月1日——2023年11月30日
五、具体工作要求
1.检查人员在检查时,检查过程中要有现场检查笔录,需附有现场检查照片,尽可能要实施全过程音像记录。
2.随机检查要填写《随机抽查核查核验表》,并经检查人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3.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处理,依法应移送其他部门查处的案件,按有关规定做好移交工作。
4.加强检查结果运用,及时将“双随机”抽查结果通过政府信息平台及相关公示网站向社会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5.在检查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廉政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