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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2-01-05
发文机关上党区教育局 主题词双公示 工作 方案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 “双公示”工作实施方案
主题分类教育 发布日期2022-01-05

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 “双公示”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信息全面归集、规范报送、依法公开,进一步提升我局“双公示”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现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是打造透明政府和公信政府的重要体现,是促进简政放权、实现放管结合、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效手段,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做好“双公示”工作,有利于加强信用信息资源整合,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加强社会监督,发挥公众对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有利于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总体要求及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开展“双公示”工作,要以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基本出发点,确保公示信息准确、合法、无遗漏。相关股室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权责清单”,编制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公示目录,做到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扎实推进落实。

二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外,应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查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双公示”工作责任主体和责任人

按照国家“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的要求,我局按照相关要求安排责任领导、责任科室、信息管理员及信息审核员,负责落实“双公示”工作。

四、“双公示”的内容

我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权责清单”推进落实,全面梳理并编制本单位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公示目录。

行政许可:校车使用许可。

五、公示方式

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公示内容报送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六、信息报送方式

根据实际情况,我局以在线方式进行信息报送。按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分配的用户名和权限,登录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照标准格式录入、批量导入本单位要报送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

七、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双公示”工作长效机制

建立“双公示”工作长效机制。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双公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权责清晰的分级负责机制和灵活高效的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向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相关信息。

(二)加快完善“双公示”工作的信息化支撑系统

按照省、市、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部署和落实“双公示”工作的现实需要,做好平台数据对接与报送工作,确保各类信用信息数据准确、高效、便捷地实现交换共享与公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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