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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09758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0-04-09
发文机关上党区教育科技局 主题词三项制度 实施方案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教育科技局关于2019年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
主题分类教育 发布日期2020-04-09

长治市上党区教育科技局关于2019年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1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晋政法字[ 2017]8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进一步优化教育科技发展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15 -2020)》(中发[ 2015] 36号)、《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 - 2020年)>的实施方案》(晋发[2016] 44号),以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以点带面、总结经验、逐步推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不规范、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局行政科室有效履行职责,为教育科技事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任务措施

  结合实际情况,在教育科技局主要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三类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健全公示制度。结合实际,制定《长治市上党区教育科技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

  2.加强事前公开。主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

  (1)结合教育科技局权责清单、抽查事项清单编制《长治市上党区教育科技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报政府办法制科复核后予以公开。

  (2)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编制《长治市上党区教育科技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事前公开的内容,予以动态公示。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执法机构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许可条件、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

  (4)根据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审核发放情况,编制《长治市上党区教育科技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证件有效期等内容,在教科局网站上公开,实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透明,网上可查询,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3.规范事中公示。主要是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1)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2)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出示省政府统一印制或经备案的行政执法证件。

  4.推动事后公开。主要是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中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晋政办发电[ 2016] 45号)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5.创新公开方式

  (1)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化建设要求,加强网站、服务窗口建设,探索运用微博、微信、APP等载体,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询。

  (2)积极探索建立办公自动化系统或执法办案系统与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数据交换机制,实现执法信息向公示平台的即时推送。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完善记录制度。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的执法类别,修订完善教育科技局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2.规范文字记录。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

  3.推行音像记录。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1)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编制《长治市上党区教育科技局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

  (2)严格按照教育科技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规范开展录音、录相、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怍,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3)根据省财政厅、省法制办、省质监局制定的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和配备标准,配备音像记录设备。制定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则。

  4.提高记录信息化水平。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结合办公自动化和执法办案系统建设,积极探索运用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试行全过程音像记录即时上传云存储模式,实现执法全过程同步网络管理,提高行政执法记录的信息化水平。

  5.强化记录实效。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 健全审核制度。要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完善长治市上党区教育科技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

  2.落实审核主体

  (1)按照上级要求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确保法制审核人员数量与实际工作相适应。

  (2)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积极推行“互联网+培训”、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3)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3.确定审核范围

  (1)根据教育科技系统行政执法特点,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编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两类执法行为的《长治市上党区教育科技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同时要创造条件积极扩展法制审核范围,探索对法定筒易程序以外的所有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2)创造条件积极扩展法制审核范围,探索对法定简易程序以外的所有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4.明确审核内容。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5、细化审核程序。根据实际,分执法类别编制《长治市上党区教育科技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812月)

  1.制定方案。按照政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长治市上党区教育科技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于12月底前报政府办法制科备案。

   2.开展培训。制定教育科技系统推行三项制度培训计划,及时组织执法人员三项制度有关培训,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制定修订制度阶段(20191月—2月)

  依据本方案,完成制定或修订各项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工作。20192月底前完成《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上报公示。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93月—4月)

  1.稳步实施。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自4月起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根据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规范重点执法行为,强化薄弱执法环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2.优化提升。注意总结分析在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典型经验和重大问题及时向政府报告。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910月)

  对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情况组织自查,于201985日前将自查报告、各类执法行为流程图报送政府办公室法制科。

  (五)稳步推进完成阶段(201911月一2020年)

   201911月以后,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行季度工作报告制度,要将每季度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政府办法制科。201985日前,将有关制度编辑形成三项制度工作手册,报送政府办法制科备案。同时要不断完善制度,积极探索创新,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推行工作,确保到2020年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到位。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三项制度的推行列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具体日常工作。各有关股室务必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沟通,积极稳妥推进三项制度工作,确保本工作方案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二)突出工作重点。将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主要着力点放在“全面推行”和“重点突破”两个方面。一是逐步构建完善的制度体系,即1个方案(《实施方案》)、3个实施办法(《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5个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2个流程图(《行政执法行为流程图》《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1个指南(《行政执法服务指南》)、1个配备办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等系列文件。二是注重对重点问题进行创新突破,着力推进执法公示平台建设、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法制审核人员配备等关键性工作,在全过程音像记录即时上传云存储、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应用、积极扩展法制审核范围等方面积极开展有益尝试。

(三)强化统筹衔接。要将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工作与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等政府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规范完善各项制度,着力解决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抓好宣传引导。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对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将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全程置于阳光下,吸引人民群众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积极参与试点推进过程。同时要宣传一批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先进典型,对执法不规范不严格、损害群众利益的反面典型进行曝光。

(五)强化督促考核。建立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台账,加强对三项制度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自查自促等形式,对三项制度配套制度措施进行全面优化,推动三项制度不断完善,提升运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