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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21897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3-03-06
发文机关上党区教育局 主题词信息审核 发布制度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信息审核发布制度
主题分类教育 发布日期2023-03-06

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信息审核发布制度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进一步规范健全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信息发布工作,全面推进网上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政务公开信息上传和发布工作,本着“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所有发布的信息应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严禁出现错字、别字、漏字或者不规范的词语,特别是国家重大方针政策路线、国家领导人信息、地域名称等错误,确保上党区教育局政务公开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二条 政务公开信息安全审查应依照《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范进行,不得随意改变信息公开范围,也不得随意降低信息安全标准。 

  第三条 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网络宣传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并指定一名素质高、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上传工作。信息必须由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签发后才能上传至上党区人民政府网站。 

  第四条 公开信息按重要程度分为一般信息、重要信息、特级信息三类。一般信息包括局机关各部门日常工作、会议、工作措施和进展情况等信息,即部门动态;重要信息包括局机关重要会议,主要领导重要活动以及重大事项情况等信息,即政务信息;特级信息包括涉及全区教育系统的重特大事件、突发性群体事件等信息。当涉及全区重特大事件、突发性群体事件等信息时,由局机关主要负责人请示区分管领导,由区领导批示同意后方可发布。 

  第五条 上党区教育局政务公开信息上传实行“三审三校”制度。 

  (一)局机关信息员负责一级自查自校。自查内容涉及局机关信息员在信息整理、编辑等环节查找信息中是否存在涉及敏感信息的内容,是否存在错字、别字、漏字,是否存在对于相关人名、地名的错误表述,同时对政务公开信息的保密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自查自校。 

  (二)局机关分管领导负责二级初审和校对。审核和校对内容主要针对信息员编辑信息的规范性、严肃性、准确性。 

  (三)局机关主要领导负责三级审核和校对。主要针对政务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进行再次审查和校对。当遇到重要信息或者敏感信息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时,必须向区保密部门或网信部门报告和请示后方能签发。 

  上党区教育局政务信息发布人员必须严格遵循落实政务公开信息“三审三校”制度,所有上网公开信息必须进行最终审核和校对后发布。没有经最终审核和校对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 

  第六条 涉密信息不得上传至上党区政府网站。 

  第七条 对不按保密规定审核或保密审核不严,导致泄密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