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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28656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6-06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交通运输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交通运输局职责 | |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 发布日期:2024-06-06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承担涉及全区农村公路建设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
三、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农村公路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订全区物流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四、承担全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并监督监管全区道路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全区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五、承担全区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执行公路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公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六、指导全区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动员和组织重要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及公路紧急抢修工作。
七、负责全区道路客运、货运、汽车维修、客货运站场、汽车驾驶员培训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承担全区公路运输、城市客运、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客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评价和考核、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交通运输市场运行监测、服务质量监测评估,开展相关统计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