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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17363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交通运输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承担涉及全区农村公路建设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
三、承担全区农村公路设施的建设、养护和路政、运政管理、城市客运、治理超限超载等工作。组织实施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全区道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与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五、承担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组织路政等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路面执法,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组织实施对政府公示的货运源头企业进行运输装载行为监管和巡查。
六、维护道路运输市场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承担动员和组织重要物资的运输和公路紧急抢修工作。指导全区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七、负责全区道路客运、货运、汽车维修、客货运站场、汽车驾驶员培训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