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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31837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6-21 |
发文机关:治市上党区交通运输局、长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上党大队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交通运输局、长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上党大队关于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专项整治的公告 | |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 发布日期:2024-06-21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执法过程中都能感受到公正正义,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的安排部署,长治市上党区交通运输局、长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上党大队决定在全区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9月30日。
二、整治内容
聚焦以下八个方面开展整治:
(一)运动式执法问题。主要包括:在较短时间内从重、从快地进行声势浩大的执法活动,执法时紧时松、随意性大,以专项检查、专项治理、集中整治代替日常监管等问题。
(二)“一刀切”执法问题。主要包括:不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不分具体情况、不讲具体方法,采用单一的标准裁量,普遍采取停产停业、责令关闭等问题。
(三)简单粗暴执法问题。主要包括:缺乏文明执法意识,执法过程中不严格执行有关文明执法的规定,不遵守执法程序,对群众态度强硬、敷衍塞责,执法方式简单粗暴、语言行为过激等问题。
(四)野蛮执法问题。主要包括:对待执法对象不问缘由,不听辩解,使用不合理的、非法的、野蛮的、暴力的执法手段,侵犯执法对象人身安全、合法权益等问题。
(五)过度执法问题。主要包括:执法行为超过必要的限度,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滥用行政执法权力,严重损害执法对象合法权益等问题。
(六)机械执法问题。主要包括:执法过于依赖程序和规定,忽视法律精神、社会公平正义以及个案的具体情况,不具体分析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僵化应用法律条文等问题。
(七)逐利执法问题。主要包括: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吃拿卡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违反规定收费、变相收费、收费不入账;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以罚代管、重复罚款,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八)其他问题。主要包括:执法不严格、执法不公正、执法不作为;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
三、监督投诉举报方式
举报渠道:12345政务服务热线
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
欢迎广大群众及社会各界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客观真实反映问题,区交通运输局、长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上党大队将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举报人对所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和诬陷他人。我们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证反映人的合法权益。
长治市上党区交通运输局
长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上党大队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