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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60479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8-23 |
发文机关:长治市公安局上党分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公安局上党分局做好老年人户政管理服务和关爱救助工作 | |
主题分类:公安 | 发布日期:2024-08-23 |
为切实做好老年人办理公安业务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兜底保障,全面加强和改进老年人公安服务管理工作,结合公安部《关于加强和改进老年人公安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重点任务,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升服务老年群体意识。办户办证是老年人日常生活涉及的高频公安事项,工作中要充分考虑老年人群体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特殊需求,自觉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充分发扬公安机关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做到让老年人在公安服务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和关怀。
二、加强户政窗口规范化建设。在办户办证大厅、派出所户籍窗口等窗口单位,建立老年人优先办理“绿色通道”,在醒目位置张贴“老年人优先”提示牌。在老年人办理业务数量较多的窗口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开辟老年人办证窗口。针对居住在偏远地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灵活提供预约办理、上门受理、送证上门、亲属代办等服务措施。
三、保留传统服务渠道。公安派出所要根据群众需求,按照《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保留为群众开具亲属关系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临时身份证明等所需高频事项纸质证明的服务窗口,让群众办事更加方便、顺畅,不得以网上开具为由拒绝群众现场办理。同时,证照工本费缴纳为老年人提供多种选择,保留使用现金收费方式,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现金支付。
四、做好老年人关爱救助。公安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要及时联系相关人员或者机构予以照顾、监护,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应急救援服务,解决老年人的生活困难问题。在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结合“万民名警进万家”活动,积极配合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会同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人员及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开展入户见面走访,采用通俗易懂、便捷易得的手段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知识宣传,为老年人群体在生活物资、药品购买、志愿服务等方面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