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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16980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5-31 |
发文机关:长治市公安局上党分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公安局上党分局推出9项便民利民措施 | |
主题分类:公安 | 发布日期:2024-05-31 |
为了进一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深化户籍管理“放管服”改革,以正在开展的公安机关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具体问题,在省厅四项便民利民措施的基础上,整合推出我区户政九项便民利民措施。
一、开具户籍信息证明。山西省内的户籍人口,如果需要证明的事项超出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可以证明的范围,可以提供本人身份证在我市任何一个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户籍信息证明。
二、新生儿出生登记。属山西省内的家庭户,在符合:父母的民族相同、未满1周岁、境内出生、婚内生育、与户主存在血缘关系等条件下,可以由新生儿的父亲或母亲申请,在我市的任何一个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新生儿的出生登记。
三、死亡注销。被注销人员是山西省户籍人口,由于疾病自然死亡的,可以由直系亲属申请,在我市的任何一个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死亡注销。
四、身份证首次申领。申办人是山西省户籍人口,首次申领二代身份证时,可以提供本人的户口页,到我市任何一个户籍地派出所提出申请。16周岁以下人员需由监护人陪同。
五、为流动人口提供上门办理电子居住证服务。各派出所要在对辖区的流动人口主动摸排,主动登记的基础上,广泛宣传办理电子居住证的便捷,对在派出所登记半年以上还未办理电子居住证的流动人口,要面对面、手把手地指导居民通过手机办理电子居住证。
六、取消未成年人办理居住证到户籍地办理身份证的限制。对办理居住证的16周岁以下的随住人员(属外省户籍人口),无照片无法打印居住证的情况,派出所要调查核实后采集照片上传,不需再到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业务。
七、开展办户办证预约服务。发放警民联系卡、建立预约登记簿,群众办户、办证可通过电话与户籍内勤约定办事时间、咨询相关事宜,避免不必要的往返。
八、对办户办证的特定对象,开辟“绿色通道”。对因参军、升学、就业等急需办理户口、身份证件的人员,开辟“绿色通道”,快速办理户口、身份证业务。
九、对上班人员、外出务工节假日返乡的人员开展错时服务。针对部分群众上班时间无法办理户口业务和外出务工节假日返乡的人员,推出“错时工作制”,力争做到“群众休闲我服务,群众需要我在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