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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06808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3-25 |
| 发文机关:长治市公安局上党分局 | 主题词: |
| 标题:关于公开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 |
| 主题分类:公安 | 发布日期:2026-03-25 |
长治市公安局上党分局关于公开征集“六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法严厉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以下简称“六霸”)等突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面向全区公开征集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村霸”: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采取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操纵和破坏农村基层组织选举,把持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资产,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乡霸”:在乡镇范围内寻衅滋事、欺压百姓;操纵“黄赌毒”;非法侵占乡镇集体资产;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乡镇政府正常工作秩序,阻碍乡镇建设项目推进,控制乡镇公共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沙霸”:非法采沙,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占砂石资源、垄断砂石市场;私挖滥采砂石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合法经营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矿霸”:未经许可,擅自开采矿产资源;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霸占矿山开采权,垄断矿产资源;在矿产开采、运输、销售等环节,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街霸”:在城市街道或公共场所,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市霸”:在行业领域内,欺行霸市、非法经营、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须知
1.举报线索应尽量详实、客观,明确被举报人基本情况(姓名、绰号、住址、联系方式等),详细说明违法犯罪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后果及相关证据(如录音、视频、票据、证人证言等)。
2.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被害人及证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三、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0355-110、0355-8085330
(二)来信来访地址:长治市公安局上党分局刑侦大队
邮政编码:04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