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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3-09013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3-04-18 |
发文机关:公安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六项举措”事故处理工作全面提速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13-04-18 |
为加强交通事故处理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事故处理民警执法办案水平,长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采取措施强化民警综合素质提升和执法办案技能水平,使事故处理工作实现全面提速。
一是抓自学促提升。在坚持抓好日常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同时,事故处理民警大练基本功,主动学习事故处理相关法律法规,日常工作与学习运用法律法规融会贯通,相得益彰,自我提高。
二是抓互学促提升。新同志与老同志,民警与协警,不分上下级,不分新老手,互相学习,彼此进步,共同提高。
三是抓培训促提升。采取专门培训与以会代训相结合的方式,对事故处理专业知识、技能进行业务培训,对日常处理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点评,全面提高民警综合办案素质。
四是抓阅案促提升。建立重大事故民警阅案制度,在重大或典型交通事故案件集体上会研究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前,事故中队所有民警必须提前阅案,保留阅案记录,每个民警都要对案件各个环节的证据、程序、规范及事故责任提出修改或补充建议,通过互阅案件,促进相互提高。
五是抓评析促提升。实行重大事故典型案例月评析制度,每月随机抽取一至两起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组织事故中队全体人员进行一次案件质量评析,并结合月执法质量通报情况,由主办民警自我评析,其它民警认真剖析,得到督促提高的目的。
六是抓考核促提升。建立案件质量奖惩制度,每月月底对民警所办案件进行一次执法质量考评,结合支队考评情况,严格考核兑现,奖优罚差,通过考核,进一步激发民警的办案积极性,有效促进案件办理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