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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22422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2-10-11
发文机关长治市公安局上党分局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公安局上党分局信息审核发布“三审三校”制度
主题分类公安 发布日期2022-10-11

长治市公安局上党分局信息审核发布“三审三校”制度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第一条  为提高本单位信息审核发布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发布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坚持信息“三审”责任制度。指挥中心统一拟稿收稿后,要切实做好初审、复审和终审工作。在“三审”过程中,要注意政治性和政策性问题,把牢保密工作原则,把好意识形态关,切实检查信息的内容质量和文字水平,确保对外发布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一)初审。由指挥中心负责公文撰写的人员负责初审(简称初审人),初审人在审读信息的基础上,从专业的角度把好政治关、知识关、文字关,作出初审意见,对发布内容作出初步筛选。 

(二)复审。由指挥中心主任对初审通过的信息进行审核与判断(简称复审人)。复审人须在通读全稿的基础上,站在比初审人更高的层次上,以更高的要求来审视信息,并形成复审意见向终审人提供决策依据。对于初审通过而在复审时存在争议的信息,由指挥中心负责召集集体审稿会议进行复审。复审过程中对信息所涉及政治问题、意识形态问题存在疑问或异议的,由指挥中心负责会同政工等部门对信息进行专项政审。 

(三)终审。由分管局领导对复审通过的信息进行终审。终审人应通读稿件,对信息思想政治倾向、文字内容、社会效果、是否符合公安业务公开事项、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等方面做出评价,最终对信息能否采用做出决定。 

第三条  坚持责任校对制度和“三校一通读”制度。

(一)一校。由指挥中心负责公文撰写的人员对拟录用信息进行通读校对,主要检查文稿格式、内容安排、文字标点等是否符合发布要求,语言表述是否清晰明确,图表大小及排版格式是否正确等,校对人员应更正相应错误,如必要可联系拟稿人修改或更正。 

(二)二校。由指挥中心负责公文撰写的人员对一校后的信息进行通读校对,主要检查是否符合对外发布规范,要进一步更正文字差错,检查段落安排、图表位置等各项内容。 

(三)三校。由指挥中心负责公文撰写的人员对二校后的信息交换通读校对,主要检查在一校、二校中可能遗漏的问题,包括文稿格式、内容安排、语言表述、文字差错、段落安排等。 

(四)通读。由指挥中心主任负责全面检查三校稿可能存在的问题。 

(五)定稿。由分管局领导负责检查信息是否符合保密要求和发布规范,最终签字确认,对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