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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苏店派出所 主题词
标题佛教道教出家人员户口迁入办理服务指南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

佛教道教出家人员户口迁入办理服务指南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适用范围 

   辖区内佛教道教寺庙、宫观出家人员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二)《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晋公通字〔201527号)

   四、受理机构 

   公安派出所。 

   五、决定机构 

   公安派出所。 

   六、数量限制 

   无。 

   七、申请条件 

   经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批准办理户口迁移的佛教、道教出家人员。 

   八、禁止性要求 

   无。

   九、申请材料目录 

   1.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2.身份证和户口簿;

   3.寺庙、道观同意接收证明。

   十、申请接收 

   (一)网上申请 

   1.关注“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

   2.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审核。申报信息、审批进度、办理通知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告知,也可在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查询审批进度、在办业务等。需申报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3.现场核验材料及办理。申报人收到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办理通知后,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拟落户地所在地派出所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二)现场申请 

   申请人可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拟落户地派出所户政窗口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人向拟落户地派出所户政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十二、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五、办理结果 

   批准或不批准决定。 

   十六、结果送达 

   可由窗口直接领取。 

   十七、咨询途径 

   由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十八、办公地址和时间 

   由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