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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苏店派出所 主题词
标题准迁迁出办理服务指南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

准迁迁出办理服务指南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适用范围 

   辖区内的常住户籍人口。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二)《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晋公通字〔201527号)

   四、受理机构 

   公安派出所。 

   五、决定机构 

   公安派出所。 

   六、数量限制 

   无。 

   七、申请条件 

   持《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移的人员。 

   八、禁止性要求 

   无。 

   九、申请材料目录 

   身份证和户口簿、《准予迁入证明》。 

   十、申请接收 

   (一)网上办理 

   1.关注“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

   2.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审核。申报信息、审批进度、办理通知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告知,也可在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查询审批进度、在办业务等。需申报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3.现场核验材料及办理。申报人收到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办理通知后,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户籍地派出所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二)现场办理 

   申请人可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户籍地派出所户政窗口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人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十二、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五、办理结果 

   批准或不批准决定。 

   十六、结果送达 

   可由窗口直接领取。 

   十七、咨询途径 

   由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十八、办公地址和时间 

   由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