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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8-1246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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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苏店镇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苏店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 |
地质灾害危害性大,防灾减灾是一项重大而艰巨的任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方针,切实做好今年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县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镇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如下,希望各村、镇直各有关单位,按照方案抓好落实。
一、地质灾害点分布和威胁对象与范围
1、根据《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报告》,我镇2018年度汛期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为3处,涉及王董、司马、冯村三个村,地灾类型均为煤矿采煤沉降区。
2、根据地质灾害的规模及存在威胁程度划分,我镇小型地质灾害点为1处(冯村养牛场),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较大的为:南天河、庙上、庙后三个村存在小型崩塌和滑坡,看寺、辛庄、义堂三个村存在煤矿采空区塌陷。目前我镇地质灾害潜在威胁为10户50人,受威胁的资产100万元。
3、对未列入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地质灾害点的其他各村紧挨高陡边坡的住户,虽然隐患相对较小,也应列入村级防范。
二、本年度重点防范时段和高发区预测
(一)2018年度气象预报和重点防范时段预测
根据县气象局提供的2018年气候趋势预报,预计2018年平均气温正常~略高,降水偏多。春季气温略高,春雨略少;汛期降水量大,且雷暴、短时强降雨、大风等极端天气较多。雨季降水集中期比较明显,局部村将发生洪涝灾害。
根据上述气象资料及境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多受强降雨引发的特点,2018年度我镇地质灾害防灾主汛期为6—9月,该时段雨季降雨比较集中,存在强度降雨和范围降雨,且时空分布不均,局部流域发生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各村和水利、交通、城建、教育、旅游等有关部门,应当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危险区的巡查、监测和防范工作。
(二)2018年地质灾害高发区预测
根据2018年我县降雨趋势预报和主要工程建设项目,结合区内地质环境条件,预测本年度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将接近于往年,潜在的易发区域主要应为我镇王董村、冯村村、司马村和太焦高铁沿线涉及弃土渣场各村。
本年度地质灾害主要以采煤沉降区的洪涝灾害和太焦高铁沿线涉及弃土渣场各村,需要重点关注的是煤矿采空区周边的养殖场及小型企业,太焦高铁弃土渣场下游的房屋等,这些隐患点应予以重点防范。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组织管理
为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进行,组织协调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立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马 俊(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申明亮(党委委员、副镇长)
赵会玲(党委委员、副镇长)
莫伟强(挂职副镇长)
孟鲁瑜(副镇长)
王 将(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丁宇鹏(派出所所长)
成 员:各村村委主任、国土所、水利站、派出所、财政所、农机站、畜牧站、武装部、民政办、卫生院等有关单位的负责人。
2、地质灾害防治及责任制
(1)地质灾害防治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各行政村和镇直有关单位要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以人为本,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政府负总责,部门具体负责,各行政村村委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
(2)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地质灾害点监测人的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
(3)派出所: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蓄意扩大化传播地质灾害险情的违法活动;迅速疏导交通,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4)城建办:在进行镇、村规划充分考虑遭受成引发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和危害性,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建筑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5)交安办:加强对交通沿线边坡的检查和维护,对易发区路段要设立警示标志。
(6)水利站:对所管辖的水利工程设施,包括水库,引水涵渠,应进行除险加固。
(7)卫生院:负责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预防和有效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8)畜牧站: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的暴发流行。
(9)中心小学和中学:根据学校的周边地质灾害易发区域进行检查、整改,并组织学生进行避险演练。
(10)民政办:在地质灾害预警期内要做好抢险、救灾准备,灾情发生后应及时做好优抚工作。
四、加强汛期巡查,实施监测巡查与安全转移,建立预报预警响应规程
1、加强汛期巡查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镇政府组织国土、城建、水利、交通、中心小学、中学等部门在汛前、汛期、汛后对危险性和灾害性较大的地质灾害点,从群测群防、防灾抢险、应急准备工作等方面进行巡回检查,检查各村防灾责任组织机构,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是否发放到位,危险点监测责任人是否明确。
2、实施灾害监测巡查与安全转移
对已调查的地质灾害点和划定的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应进行监测巡查,遇有大风或暴风雨袭击或当地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所报达三级以上时,除加大对危险点监测密度外,还应部署地质灾害点避险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做好群众及财产的安全转移工作。
镇政府已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队伍,主要由各防灾成员单位和镇应急民兵分队组成。
3、预报预警应急响应要求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分为5个等级,Ⅰ级、Ⅱ级地质发生可能性小,Ⅲ级(注意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Ⅳ级(预警级),Ⅴ级(警报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其中Ⅰ—Ⅱ级可不予发布,Ⅲ—Ⅴ级应向社会发布,对Ⅲ—Ⅴ地质灾害预警响应,一般要求如下:
①Ⅱ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响应,镇有关部门应做好值班工作,密切注意雨情,各村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协管员要加强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
②Ⅳ、Ⅴ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响应,镇防灾指挥机构及各行政村应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并组织做好抢险救灾工作,镇政府要做好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村委会应按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预案,立即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群众转移避让。
4、建立灾情报告制度
(1)报告时限要求:发生地质灾害,各行政村应在1小时内报镇政府。
(2)报告内容:地质灾害报告内容主要为发生的地点、时间、类型、规模、人员是否存在伤亡,财产损失等,已采取的措施和对策。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及建设
1、各灾点应结合地质灾害发生的规模、危险性、危害性、经济实力及可操作性,采取目视监测。设桩监测或进行回填裂缝,削坡减载,清除易滑坡物、挖设排水沟、改水渗透、砌挡墙等工程治理措施。
2、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制度。
3、加强监督,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
4、加强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积极宣传。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