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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5-17179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5-02-09 |
发文机关:苏店镇 | 主题词: |
标题:苏店镇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15-02-0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4年苏店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内容涵盖苏店镇政府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长治县苏店镇人民政府,邮编:047105,电话:15721653192)。
一、概述
2014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县政府信息中心的大力帮助和悉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原则,强化载体建设,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水平。
(一)我镇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安排部署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二)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加大公开力度和范围。
(三)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制定完善了《苏店镇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苏店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发布信息时需经保密审核后方能发布。截至目前,我镇无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的途径:一是网站。政府产生的按规定应该向社会公开的信息,统一由工作人员上传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资源库,整理本单位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上网公开。二是通过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相关信息。三是通过新闻和报刊形式,公开与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涵盖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全年未收到镇域内村民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条例》和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
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不够及时;
三是没有专职工作人员;
四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
(二)改进措施。
1、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专人负责制,增加信息公开工作人员。
2、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尤其是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
3、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4、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