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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4-14588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4-02-17 |
发文机关:苏店镇 | 主题词: |
标题:苏店镇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主题分类:电子政务 | 发布日期:2014-02-17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3年苏店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内容涵盖苏店镇政府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长治县苏店镇人民政府,邮编:047105,电话:15721653192)。
一、概述
2013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县政府信息中心的大力帮助和悉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原则,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强化载体建设,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体工作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
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安排部署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信息公开工作由镇行政办具体办理,在日常工作中指派1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层层落实。
(二)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我镇的形象和效能建设。我镇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明确把此项工作作为全镇加强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求全镇各科室工作人员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本单位的一项基本工作抓紧、抓实。同时积极协助配合,及时上报公开内容,把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上升到全面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落实政务公开的高度上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三)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
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之中,认真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完善了《苏店镇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苏店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发布信息时需经保密审核后方能发布。截至目前,我镇无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的途径:一是网站。政府产生的按规定应该向社会公开的信息,统一由专人上传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资源库,整理本单位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上网公开。二是通过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相关信息。三是通过新闻和报刊形式,公开与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规定,2013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5条,内容涵盖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全年未收到镇域内村民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条例》和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
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有时不够及时;
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
(二)改进措施。
1、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尤其是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认识,提高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继续组织专门人员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程序和结果为重点,督促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3、在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服务功能、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途径,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