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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66585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3-12-27
发文机关东和乡人民政府 主题词
标题民族变更更正办理服务指南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3-12-27

民族变更更正办理服务指南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适用范围

      辖区内的常住户籍人口。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二)《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四、受理机构

      公安派出所。

      五、决定机构

      公安派出所。

      六、数量限制

      无。

      七、申请条件

      公民个人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其父亲或者母亲的民族成份确认、登记。公民民族成份经确认登记后,一般不得变更。未满十八周岁的我市户籍居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我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审核同意,须父母双方共同到场办理并签名确认申请民族成份变更、更正:

     (一)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

      (二)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三)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四)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向我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申请变更一次。

     八、禁止性要求

  无。

  九、申请材料目录

  1.申请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申请人属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可以不提供);

  2.未成年人申请人父母的户口簿或身份证;

  3.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出具的统一边锋民族的证明或公安机关的原始登记凭证;

  4.本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十、申请接收

  (一)网上申请

  1.关注“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

  2.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审核。申报信息、审批进度、办理通知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告知,也可在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查询审批进度、在办业务等。需申报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3.现场核验材料及办理。申报人收到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办理通知后,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户籍地派出所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二)现场申请

  申请人可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户籍地派出所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人向户籍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十二、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五、办理结果

  批准或不批准决定。

  十六、结果送达

  可由窗口直接领取。

  十七、咨询途径

  由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十八、办公地址和时间

  由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