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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17683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
发文机关:东和乡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东和乡人民政府内设机构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 |
党政综合办 办公电话:8213511 办公时间:8:00-18:00
工作职责:1、负责乡党委、政府文件、材料起草、印制;
2、整理各种信息,为上级部门和乡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3、负责组织乡党委、政府各种会议和活动;
4、做好各项工作具体督促工作;负责管理乡党委印章;
5、负责发展党员、组织关系介绍等工作;
6、完成好上级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务;
7、负责印章保管,办理各种介绍信;
8、完成好上级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务;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8213511 办公时间:8:00-18:00
工作职责:1、组织指导乡便民服务工作;
2、制定和组织实施各服务窗口的各项管理制度;
3、负责纳入便民服务大厅的集中管理所有审批、收费服务项目。检查协调各窗口部门按规定办理服务对象的审批事项;
4、为联合办理、统一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组织与协调;
5、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考核;
6、受理各类有关便民服务的投诉、咨询,发布有关公开信息;
7、承办乡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交办的其它事项;
党群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8213511 办公时间:8:00-18:00
工作职责:1、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
2、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做好流动党员接收、管理工作;
3、协助乡党委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组织覆盖和党建工作,并提供有关工作指导;
4、协助乡党委开展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活动;
5、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
6、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整体设置、切实加强志愿者自身业务能力建设、文明实践活动方案制定,文明实践各类活动、会议记录、文件资料的整理和保管;
综合行政执法办 办公电话:8213511 办公时间:8:00-18:00
工作职责: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具体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事项;
2、负责辖区内重大活动、重要工作的城市管理执法保障,做好相关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3、参与辖区内部门联动,配合乡其他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专项整治工作。
规划建设办 办公电话:8213511 办公时间:8:00-18:00
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及各级政府有关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本辖区规划建设的实施办法和规定;
2、负责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组织编制本地乡村规划,组织实施规划的具体工作。
3、负责办理乡内所有建筑项目的规划报建手续,按程序办理建设用地有关手续。
社会事务办 办公电话8213511 办公时间:8:00-18:00
工作职责:1、负责城乡低保、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核查报批、基层政权建设、地名勘界、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殡葬管理、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敬老院管理、留守儿童、孤儿管理工作;做好老龄补助申报、办理老龄证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残疾人康复、就业及培训工作、审核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做好民族宗教事务、爱国卫生、红十字会相关工作及相关文件材料、统计数据的整理上报。
3、负责办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行政执法、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办理计划生育各类服务证、各种扶助资金的报批、计划生育报表上报、计生协会工作;做好全员人口信息平台的管理维护工作,指导计生宣传员认真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并定期检查各村责任制落实情况。
经济发展办 办公电话8213511 办公时间:8:00-18:00
工作职责:1、负责起草以政府名义上行下发和经济建设有关的各种文字材料;负责以政府名义与县政府各部门的工作联系,协助党政领导处理与经济建设有关的日常事务;调查掌握全乡经济发展工作动态,做好经济建设及其有关工作的会议会务、工作计划、实施情况和总结。
2、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统计、土地、房产、地质灾害、矿产资源管理、交通运输、村镇建设、环境保护、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3、负责科学技术的普及推广,协调和指导农业服务部门的工作,审查监管农村财务收支,负责农、林、水、牧、渔、农机等各业的生产和技术服务方面的管理工作。
4.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制定村办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计划并督促落实,为企业的生产管理、经营、技术改造和职工就业、业务培训提供服务。
5、负责指导第三产业的发展,做好城乡规划,公共设施建设及实施工作。
6、承办党委、人大、政府、纪委及其他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办公室做好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 办公电话8213511 办公时间:8:00-18:00
工作职责:1、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
2、做好信访接待,资料建档归类工作。
3、积极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
4、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5、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
6、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帮扶解困等方面情况,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
7、加强日常报告和应急反馈。
8、完成区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