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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2-38925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12-09-04
发文机关东和乡 主题词
标题关于我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的实施方案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12-09-04

关于我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关于我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山西省农村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的精神,依据中发[2010]1号文件“逐步扩大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 20112020)》指出的“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以下简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决定在全省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重要意义

    实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重要意义,是确保《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规划的扶贫任务落到实处的重要举措,是完善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的内在要求,是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的前提和基础,是科学管理、分类扶持的需要,是改进贫困人口识别方法的需要,也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开发一项基础性、制度性建设工作。最终实现“生活靠低保、发展靠扶贫”的工作机制和分工布局,确保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应扶尽扶。

二、总体目标和原则要求 

通过“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作用,保障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提高收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在最低保障的基础上再给予扶贫开发支持,帮助他们通过劳动进一步增加收入,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为实现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目标奠定基础。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遵循科学、规范、简便、可操作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识别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户档案,瞄准对象落实帮扶措施。按照最低生活维持生存、扶贫促进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开发水平,建立“基本生活靠最低保障、脱贫致富靠扶贫开发”的新机制。

三、明确农户属性,确定农村低收入贫困人口规模

(一)明确农户属性

    农村低收入贫困农户分为扶贫户、低保户、扶贫低保户和五保户。

1、扶贫户:指2011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且具备劳动能力的农户。

2、低保户: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农户,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户。各县按现行政策标准确定。

    3、扶贫低保户:指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低保户。

    4、五保户: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二)扶贫标准和农村低收入人口规模

依据《中共山西省委常委会议纪要》(2011129日第34期)和《关于我省农村低收入贫困人口推算的复函》(晋调函字[2011]5号)的精神,我省执行国家2300元的新标准,农村低收入人口规模为452万人。长治市农村低收入人口规模为441961人,全县农村低收入人口规模为17754人,我乡农村低收入人口规模为3434人。

四、工作范围

在全乡21个行政村全面展开。

    五、实施步骤及工作进度

   根据全省“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我乡的衔接工作从201281起至8月底完成。

    第一步:召开专门会议,做好准备工作。(8185

乡“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对各村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利用广播、板报、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宣传相关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二步:确定低收入人口规模,制定实施方案。(85日—89日)

根据县确定的我乡农村低收入人口规模,确定我乡“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实施范围,制定实施方案,上报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领导组批准后实施。

第三步:严格操作规程,搞好对象识别。(810日—820日)

1、成立村级民主评议小组

(1)村级民主评议小组构成:

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本村年满十八周岁以上村民半数以上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农户代表参加,必要时可以邀请驻在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村民大会。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成立村级民主评议小组,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半数以上通过。村级民主评议小组应包括乡驻村干部、村干部、党员、妇女、大学生村官、群众、残疾人和低保户等各方面代表,成员一般不超过1 0人,推选成员时要充分尊重民意,注意广泛代表性。

(2)村级民主评议小组职责:

    ①充分宣传政策,通知在外务工农户;

②组织农户自主申请;

③对申请对象进行审核,核实其申请内容是否属实、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条件;

    ④对申请对象进行评议和排序,张榜公示,确保对象识别公开、公平、公正;

⑤确定评审结果,并由申请农户本人签字或留手印。

2、低收入农户识别确认程序

低收入农户的确定,必须严格坚持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入户调查、村级复评、乡审核、县级审批的六个工作程序。

(1)农户申请:农户根据家庭收入和家庭生活状况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由户主填写《农村贫困户申请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申请:

    ①现有能够满足生活条件居住房,又新建住房的;在城镇购买商品房(不含因灾重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拆迁房屋)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②申请对象家庭月水电燃料费、通讯费明显高于当地非贫困户的;

③家庭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代步车、农用手扶车、农用三轮车除外)、工程机械及拥有大型农机具(赠予除外)的;

④家庭成员(父母或子女)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的、自费出国留学的;

⑤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⑥对举报或质疑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

⑦具有其他不符合扶贫开发对象的情形。

(2)民主评议

要处理好民主评议与家庭实际状况不相符的问题:

    部分农户由于在当地“家族势力”小,或者人际关系不好,家庭确实贫困但往往民主评议通不过。村组干部要加强对此类农户的教育引导,尽量说服群众,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给予纳入;部分家庭经济条件很好的农户,因人际关系好,或者在当地“势力”大,本人申请后往往得到民主评议通过。对此类农户,村组干部必须坚持原则,要在入户调查中给予排出。

①村级民主评议小组根据农户申请材料,对本行政村内申请的农户进行审核。

②审核无误后,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和排序,确定入选贫困农户名单。

③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对入选农户排序进行表决确认。

④将民主评议结果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3天。

    (3)公示审批

①公示无异议后,将农户申请书和村级民主评议小组的评议结果,由村委会统一签署意见报乡审核。

②乡以村为单位逐户进行复查。审核无误后在乡、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整理成花名册报县扶贫部门和民政部门审批。如有异议,对有异议的对象,乡组织入户核实。

③县扶贫、民政等部门对识别出来的扶贫户和扶贫低保户,按照不少于5%的比例进行抽查,抽查合格后审批确认并在试点村张榜公示。

(4)填表

     对确认的贫困农户,通知其准备相应证件(如:户口本、低保证、计划生育证、残疾证和粮食直补一卡通存折)。按照《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登记表及指标解释》要求,由乡培训的专门人员(包括统计员、大学生村官等人员)逐户填制《贫困农户登记表》,与扶贫部门工作人员共同填写《行政村登记表》。

3、纸质档案复审

( 1)工作人员在填写完成登记表后须仔细审核,审核后交贫困户本人确认签字或留手印。工作人员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字迹清晰,数字符号明显,符合审核逻辑关系表。

(2)工作人员审核签字确认后,交村委会审核。

(3)村委会对《贫困农户登记表》和《行政村登记表》进行复核。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盖章报乡汇总。

(4)乡对村委会上报装订成册的登记表再次进行复核,并按档案管理规定存档。

第四步:完善档案资料,实行动态管理。(821日—823日)

 1、完善档案资料。在现有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农村五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将登记的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信息录入电脑,健全、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对象档案,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薄、及电子档案。对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档案实行网络化管理。

2、实行动态管理。对收入达到或超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对象,要按照规定办理退保手续;对已实现脱贫致富的对象,要停止执行相关到户扶贫开发政策;对收入下降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的农村人口,要适时地将其纳入低保范围;对返贫人口,要适时地将其吸纳为农村扶贫对象。对象和扶持水平变动情况都要及时向社会公示。

第五步:根据不同对象,制定落实帮扶措施。(824日—828日)

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要按照政策规定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扶贫低保户优先纳入帮扶范围,优先制定帮扶措施予以帮扶。经审批的农村扶贫对象,乡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规划帮扶项目,落实帮扶资金,并确定帮扶责任人。要加大扶贫工作力度,一是坚持开发式扶贫,资金安排不搞平均分配,不搞简单的给钱给物,一切扶持措施都通过项目支持落实。二是依托产业带动。通过小额贷款贴息、小额贷款担保、村级互助资金建设、生产资料组织供应、以奖代补、兴办专业协会等多种形式,加快农业产业发展,带动贫困农民脱贫致富。三是加强能力建设。在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科技推广项目的安排上,尽可能向扶贫对象倾斜,帮助他们提高素质,增强在市场经济中的搏弈能力。

第六步:认真进行回顾,做好总结工作。(829日—831日)

我乡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所辖区低收入农户扶贫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县扶贫办、民政部门要对我乡的扶贫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为迎接省、市“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专项检查做好准备。

六、加强组织领导

实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此,乡政府成立“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领导组:

  长:原泽英(乡党委书记、乡长)

副组长:刘显勇(党委副书记)

赵保虎(乡人大主席)

张立勇(副乡长)

  员:肖利芳(农科员)

张建珍(财政所长)

 原孝伟(民政助理)

和红亮(残联理事)

  琼(联络员)

鲍丽娟(联络员)

 

附:东和乡评定农村低收入人口任务分解表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