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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16700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3-03-21
发文机关东和乡人民政府 主题词
标题东和乡综合行政执法队档案室管理制度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3-03-21

东和乡综合行政执法队档案室管理制度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第一条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认真收集各种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报表等,按时做好立卷整理工作。

第二条 切实保管好各类档案,做到“七防”(防震、防火、防水、防鼠、防高温、防强光、防霉)。

第三条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做好保卫工作,未经许可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第四条 凡需查阅档案者,必须征得有关领导批准,按查阅档案范围进行查阅,并办理查阅档案的登记手续。

第五条 因特殊工作需要出借案卷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后,方能出借,并办理借阅手续,按时归还。严禁在案卷中涂写、划、折叠,保持案卷的整齐、清洁。

第六条 做好各部门档案移交工作,办好移交手续。


                                      东和乡综合行政执法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