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乡镇>西池乡>公开目录>乡镇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9/2023-39416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8-04 |
发文机关:西池乡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西池乡人民政府 关于山西省晋融源种养殖有限公司牛养殖项目农用地备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08-04 |
东故县村委、山西省晋融源种养殖有限公司:
你村申报的《山西省晋融源种养殖有限公司牛养殖项目农用地备案的申请》及资料收悉。依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长上自然资发〔2019〕8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你村山西省晋融源种养殖有限公司牛养殖项目农用地备案,通知如下:
一、同意山西省晋融源种养殖有限公司占用东故县村石家庄片区旧村设施农用地2.98亩(地块1)、其他林地10.75亩、设施农用地4.45亩(地块2),合计18.19亩,作为牛养殖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具体位置以上报乡政府资料为准)。
二、该设施农用地备案后,只限于牛养殖及其附属设施建设,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超面积擅自扩大设施农用地规模,否则按违法占地查处。
三、设施农用地停止使用后自行拆除,保证将所占土地恢复原貌。
四、东故县村委负责监督经营者按照用地协议约定,具体实施农业设施建设,落实土地复垦责任。
五、设施农用地不登记,不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