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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22265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08-23 |
发文机关:西池乡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西池乡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1-08-23 |
为进一步规范西池乡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流程,推进网上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务信息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西池乡人民政府网站信息上传和发布工作,要本着“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按照“谁上传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严禁出现错字、漏字或者不规范的词语,特别是国家重大方针政策路线、国家领导人信息、地域名称等错误,确保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二条 信息安全审查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范进行,不得随意改变信息公开范围,也不得随意降低信息安全标准。
第三条 充分认识网络宣传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一名副乡长作为分管领导,并指定一名素质高、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负责信息起草和报送工作。信息必须由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签发后才能上传至政府网站。
第四条 信息按重要程度分为一般信息、重要信息、特级信息三类。一般信息包括我乡及各村日常工作动态;重要信息包括我乡召开重要会议,主要领导重要活动等信息,即政务信息;特级信息包括涉及全区的重大安全事件、突发性群体事件、突发自然灾害事件等信息。当涉及重特大事件、突发性群体事件等信息时,由我乡主要负责人请示分管区领导,由区领导批示同意后方可发布。
第五条 长治市上党区西池乡在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上传实行“三审三校”制度。
(一)信息员负责一级自查自校。主要是信息员在信息整理、编辑等环节查找信息中是否有敏感信息,是否有错字、漏字和人名、地名表述错误,对信息的保密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自查自校。
(二)党政办公室负责二级初审和校对。主要是对信息员编辑信息的规范性、严肃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核和校对。
(三)分管领导负责三级审核和校对。主要是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进行再次审查和校对。当遇到重要信息或者敏感信息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时,必须向区保密部门或网信部门报告和请示后方能签发。
长治市上党区西池乡人民政府在区政府网上信息发布人员必须严格落实上网信息“三审三校”制度,所有上网信息必须填写长治市上党区西池乡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审核表,并由信息员签字,再由专人审核和校对,最后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发布。没有信息发布审查表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
第六条 涉密信息不得上传至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网站。
第七条 对不按保密规定审核或保密审核不严,导致泄密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长治市上党区西池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