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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28209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4-05-26
发文机关荫城镇人民政府 主题词
标题居住证换领、补领服务指南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4-05-26

居住证换领、补领服务指南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适用范围 

  居住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证面记载信息发生变更或者居住证损毁、丢失的。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办理依据 

  (一)《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 

  (二)《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 

  四、受理机构 

  公安派出所。 

  五、决定机构 

  公安派出所。 

  六、数量限制 

  无。 

  七、申请条件 

  居住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或者证面记载信息发生变更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申请换领新证;居住证损毁、丢失的,可以申请补领新证。 

  八、禁止性要求 

  无 

  九、申请材料目录 

  申请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本人身份证、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原居住证(丢失的除外)。 

  十、申请接收 

  申请人可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居住地派出所户政窗口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人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受理。 

  十二、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提交申领居住证相关证明材料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1、期满换发居住证的公民免收证件工本费; 

  2、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住证,需缴纳证件工本费。 

  十五、办理结果 

  批准或不批准决定。 

  十六、结果送达 

  可由窗口直接领取。 

  十七、咨询途径 

  由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十八、办公地址和时间 

  由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