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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46101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9-19 |
发文机关:西火镇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 关于“一补”政策的解读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09-19 |
一、“一补” :即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 生活补助。
二、资助标准:小学生 1000 元/年,初中生 1250 元/年。 2019 年秋季学期起,非寄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纳入资助范围。 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及非建档立卡的残疾学生、农 村低保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 宿生纳入了生活补助范围。补助标准为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 基础标准的 50%,具体为每生每年小学 500 元、初中 625 元。
三、资助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