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网  |   长治市政府网

今天是

热点查询:长治长治旅游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乡镇>西火镇>公开目录>义务教育领域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00014349/2023-46101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3-09-19
发文机关西火镇政府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 关于“一补”政策的解读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3-09-19

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 关于“一补”政策的解读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一补” :即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 生活补助。 

二、资助标准:小学生 1000 元/年,初中生 1250 元/年。 2019 年秋季学期起,非寄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纳入资助范围。 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及非建档立卡的残疾学生、农 村低保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 宿生纳入了生活补助范围。补助标准为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 基础标准的 50%,具体为每生每年小学 500 元、初中 625 元。

 三、资助申请条件 

  1. 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提供贫困户核验资料)
  2. 农村低保户(提供区民政局颁发当年有效低保证原、 复印件)
  3. 孤儿(提供区民政局颁发的孤儿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学生本人是残疾者(提供区以上颁发的残疾证原件及 复印件)
  5. 城镇低保户(提供区民政局颁发当年有效低保证原、 复印件)
  6. 其它 :
    A、父母一方死亡者(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材料) B、父母一方或双方是残疾者(提供县级以上的残疾证 及复印件) D、学生本人患大病、慢性病者(提供县级以上医院有 效病例原、复印件) E、父母患有大病、慢性病者(提供县级以上医院有效 病例原、复印件) F、一户为三代六口及以上者(提供户口簿及原件、复 印件) G、兄弟姐妹有一人念大学者(提供在校生证明及相关 资料) H、年内发生过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购建房、物外),(提 供经济损失费用原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