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网  |   长治市政府网

今天是

热点查询:长治长治旅游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乡镇>西火镇>公开目录>户籍政务公开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00014349/2024-40432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4-08-22
发文机关西火镇政府 主题词
标题学校录取迁出办理服务指南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4-08-22

学校录取迁出办理服务指南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适用范围

    辖区内的常住户籍人口。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二)《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晋公通字〔201527号)

    四、受理机构 

    公安派出所。 

    五、决定机构 

    公安派出所。 

    六、数量限制 

    无。 

    七、申请条件 

    被各类院校录取的新生入学时自愿选择户口迁往学校的人员。注:被省内各类院校录取的新生无需开具《户口迁移证》。 

    八、禁止性要求 

    无。 

    九、申请材料目录 

    学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户口簿。 

    十、申请接收 

    (一)网上办理 

    1.关注“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

    2.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审核。申报信息、审批进度、办理通知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告知,也可在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查询审批进度、在办业务等。需申报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3.现场核验材料及办理。申报人收到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办理通知后,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户籍地派出所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二)现场办理 

    申请人可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户籍地派出所户政窗口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人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十二、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五、办理结果 

    批准或不批准决定。 

    十六、结果送达 

    可由窗口直接领取。 

    十七、咨询途径 

    由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十八、办公地址和时间 

    由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