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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16834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3-28 |
发文机关:西火镇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服务指南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03-28 |
一、适用范围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其他市、县(市辖区域以外)暂住的,应当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领取暂住登记凭证。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办理依据
(一)《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
(二)《山西省户籍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四、受理机构
公安派出所。
五、决定机构
公安派出所。
六、数量限制
无。
七、申请条件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10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或通过“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在线申报居住登记。
八、禁止性要求
外国人、无国籍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九、申请材料目录
本人居民身份证以及居住、就业、就读证明材料之一。
十、申请接收
(一)网上办理
关注“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公安机关需申报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二)现场办理
申请人可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居住地派出所户政窗口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一)网上办理
申请人网上提交信息后,即完成流动人口在线居住登记业务。
(二)现场办理
申请人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十二、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一)网上办理
申请人网上提交信息后,即完成流动人口在线居住登记业务。
(二)现场办理
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五、办理结果
批准或不批准决定。
十六、结果送达
可由窗口直接领取。
十七、咨询途径
由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十八、办公地址和时间
由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