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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69636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2-10-26
发文机关西火镇政府 主题词
标题居民身份证申、换、补领办理服务指南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2-10-26

居民身份证申、换、补领办理服务指南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适用范围

需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的人员。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二)《山西省户籍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四、受理机构

公安派出所

五、决定机构

公安派出所

六、数量限制

无。

七、申请条件

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可以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定居本省的港澳台居民或已加入(恢复)中国国籍的人员,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起,公民应当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变更或更正后,公民应当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严重损坏不能识别的,公民应当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 

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的,应当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

公民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时,因整容等原因导致容貌特征变化较大的,应当出具整容机构证明,或本人写出声明、直系亲属到场确认。 

八、禁止性要求

公安派出所对非本辖区户籍人员存在以下情况的,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补、换领业务: 

(一)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二)曾因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证件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三)户籍地址登记不规范的; 

(四)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九、申请材料目录

户口簿或原身份证。

十、申请接收

(一)网上办理

办理居民身份证换、补领业务的山西省户籍人口,且之前办理居民身份证时已采集指纹信息的,申请人可以关注“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然后选择领取方式(邮寄至个人或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领取)网上办理,

(二)现场办理

申请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采集人像、指纹信息办理;办理居民身份证换、补领业务的山西省户籍人口,申请人前往就近的派出所申请当场办理。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一)网上办理

    申请人网上提交信息后,即完成居民身份证换、补领业务。

    (二)现场办理

申请人向受理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十二、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属于本省受理的居民身份证信息,签发工作自受理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完成;属于外省受理的居民身份证信息,签发工作自受理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属于本省签发的居民身份证件,自签发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发工作。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1.首次申领不收费;

2.有效期满换领身份证每证收取20元;

3.损坏换领或丢失补领身份证每证收取40元。

十五、办理结果

批准或不批准决定。

十六、结果送达

可由窗口直接领取。

十七、咨询途径

由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十八、办公地址和时间

由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